2023烟台高新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招生简章:
园区位置:烟台高新区学府西路39号
招生计划:
小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生)180人
报名时间:8月7日-8月9日
报名入口:通过“烟台一手通”APP 或“爱山东”APP办理进入高新区智慧招生平台进行办理
高新区幼儿园智慧招生平台:
咨询电话:2950609
报名条件:
1.持有“优才卡”人员的子女,辖区内现役军人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需在7月31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优才卡”相关证明材料、军人由团级及以上政治处出具的身份证明、消防救援人员由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园需求有关函件)报送至高新区教育分局,不需要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其他所需资料由幼儿园通知,入园时交至幼儿园。
2.具有烟台高新区户籍,且符合入园年龄的幼儿,需在报名系统上传户口簿等资料。
3.截止当年招生前,父母等第一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购买具有政府合法审批手续并由具有资质开发商开发的商品住宅,且已交房(交房情况以高新区房管、建设部门反馈数据为准)。幼儿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的,需在报名系统上传不动产证(房产证)或一手房购房材料(一手房购房材料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款发票、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贷款合同)、户口簿等资料;幼儿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除上传上述资料外,还需上传幼儿出生证明和家长结婚证等资料。
4.在高新区经商办企业,截止当年招生前,父母双方至少有一方在高新区注资50万元以上成立公司并在高新区税务部门年缴税5万元以上,符合入园年龄的幼儿。需在报名系统上传工商营业执照、缴税证明、户口簿(幼儿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还需上传幼儿出生证明和家长结婚证)等资料。
5. 符合入园年龄的幼儿户籍在烟台市辖区以外:
截止当年招生前,父母双方至少有一方满足在高新区稳定居住(居住证)、合法稳定就业(与高新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该企业在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监护人连续缴纳社会劳动保险6个月以上且正在缴纳)。需在报名系统上传父母双方(或一方)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居住证、户口簿(幼儿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还需上传幼儿出生证明和家长结婚证)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