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近日,受台风及强降雨影响,全国多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部分群众生活出现临时困难。为保障遭受洪涝灾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现就切实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学生受灾情况,启动应急资助
各高校要全面摸排受洪涝灾害以及其他突发灾害影响的学生人数及其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将出现经济困难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要重点聚焦灾情严重地区、脱贫基础不牢固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原建档立卡(脱贫之日起五年过渡期内)、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重点联系2023级新生。对经核实家庭受灾严重的学生,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迅速启动临时困难帮扶机制,帮助受灾学生渡过难关。
二、重点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咨询受理
各高校要针对重点人群重点推送《江苏省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学生和家长了解国家最新资助政策,消除后顾之忧。对于通过前期摸排掌握的受灾较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开展电话家访或实地家访,有针对性地做好沟通和帮扶。各高校要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受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公布电话号码及受理时段,确保开设时间电话畅通、专人负责接听与受理,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准备“绿色通道”,迎接学生入学
秋季入学时,各高校要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开通“绿色通道”,对于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暂缓交纳学费,先办理入学手续,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发放困难补助和必要生活用品,确保他们入学后能安心就学。对于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要加强学工、招生、财务、后勤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避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收到相关催缴学费信息、出现先交费再退费现象。
四、全面落实资助政策,保障学习生活
新学期开学后,各高校要全面运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尽快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时将受洪涝等灾害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在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上,使用学校按事业收入或学费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的学生资助经费,采取减免学费、发放临时困难补助、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省学生资助中心将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 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学生资助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3〕5号)要求,将建立和落实应急资助制度纳入2023年度学生资助绩效考核。
请各高校于9月20日前,将受洪涝灾害以及其他突发灾害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情况,特别是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填写《遭受洪涝等灾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唐志文,联系电话:025-52119832,电子邮箱tangzhiwen@nua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