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设置:
特别提醒
1、考生可于考前一天(12月22日)下午熟悉考点,考点将把考场平面示意图放置在考点显著位置供考生查看。
2、考生要注意掌握开考时间,在相对宽松的时间内到达考点(提前至少1小时抵达考点并进行安检为宜),防止交通拥堵和来不及安检影响考试。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要迟到。《准考证》建议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3、考生进入考试封闭区域时,考点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进行检查。考生应主动按考点要求,提前将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存放在指定区域。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无封套橡皮、绘图仪器等)或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4、金属保温水杯、充电宝、眼镜盒、化妆盒、钢尺、雨伞、饭卡、金属质文件夹等金属制品可能影响安检的物品请尽量避免携带,或提前取出放在安检门旁的桌子上再进行安检。
5、进入考场时,监考人员将使用金属探测器再次检查考生是否携带违规物品并进行身份验证。考生须无条件协助和配合接受检查和验证。为节省时间,考生着装应尽量不穿戴配有金属物件的衣帽鞋袜。
6、考点发出开考信号后才能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作答,否则将以违规论处。
7、考生全部在标准化考点考试,整个考试过程实行录音录像,通过录像回放发现的违纪行为也按规定进行处理。对考试违规考生,其违规记录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供高等学校、招生单位、用人部门查询。《刑法修正案(九)》中明确了“考试作弊入刑”有关条款,考生要摒弃一切侥幸心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舞弊。
8、统考科目化学农(315)考生可使用科学计算器,自命题须凭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方可使用,否则不得使用计算器。
9、所有科目考试考生均禁止提前交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