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程序
全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副高级职称,市直学校(单位)中级、初级教师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同时进行。
(一)纸质申报和审核
1、个人申请。根据申报条件,申报人员真实准确填写评审表和综合材料一览表、提供有关材料,在“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2023年下半年和2024年上半年即将到龄退休的教师,应签定《告知书》,具体内容由学校工作人员负责解释。
2、单位推荐。各单位成立职称推荐工作专班,研究制定推荐方案,召开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推荐方案,经党委(总支、支部)会研究同意后,报上级教育部门审核备案。推荐方案备案后,原则上三年内不能修改。需要修改方案的,经上级教育部门书面批复后,按照程序完成修改并重新备案。
各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各单位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包括个人业绩材料)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3、县级审核。县级教育部门重点审核各单位推荐程序、申报人员资格、申报材料真伪等;县级人社部门重点审核破格、转评、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双肩挑”人员相关手续和岗位核定表。
4、报送纸质材料。经市职改办和市高评办网上审核通过的人员,各地各学校将纸质材料报送市教育局评审。申报人员提交的纸质材料目录详见附件5。其中,县(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教师、临时聘用教师及社会流动人员申报正高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职称的,纸质申报材料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收集整理汇总后报送市教育局评审;市直学校(单位)在编在岗教师的高、中、初级纸质材料,由所在学校收集整理后报送市教育局评审。
(二)网上申报和审核
申报人员登录浏览器访问http://59.175.218.201:8501,根据职称申报系统信息提示,注册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上传资料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常规申报和定向申报人员,在“职数单”栏上传“2023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核定表上应有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县级人社部门审核意见及公章。
2、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30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不占职数申报高级职称时,在“职数单”栏上传“2023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核定表中“是否空岗申报”栏为“否”,备注栏注明“乡村教师30年”。
3、“双肩挑”人员申报高级职称时,在“职数单”栏上传“2023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核定表中“是否空岗申报”栏为“否”,备注栏为“双肩挑”。
4、援疆援藏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在“职数单”栏上传“2023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核定表中“是否空岗申报”栏为“否”,备注栏为“援疆”或“援藏”。
5、所有申报人员应上传《襄阳市中小学教师能力业绩证明》。
6、所有申报人员应上传《襄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市职改办指定的网址和分配的帐号登录进入职称申报系统,审核申报人员信息,并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员材料推送到上级审核部门。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通知学校和申报人,说明退回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