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入口官网: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
报名注意事项:
01 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
02 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其他环节按照我省考务规定执行。
03 公安管理学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公安系统在职人员。该专业为河北省公安厅委托开考专业,新生报考前须通过省公安厅资格审核。
04 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监所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专业已公布停考,上述专业从2023年开始不再接受新考生(含其他专业在籍考生)报考,自2026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相关文件详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停考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等5个专业的通知》。
05 药学(本科)、护理学(本科)和北京交通大学主考的工程管理(本科)专业已公布停考,上述专业从2024年开始不再接受新考生(含其他专业在籍考生)报考,自2028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相关文件详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停考药学(本科)等3个专业的通知》。
06 从2025年自学考试报名开始,市场营销(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大学调整为河北经贸大学,电子信息工程(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大学调整为河北科技大学。相关文件详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两个自考本科专业调整主考学校的公告》。
07 从2026年开始,我省44个开考专业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专业基本规范进行调整,此次调整涉及的专业和课程较多、部分专业调整后课程变动较大。为减少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对考生的影响,更好地维护和保障考生权益,请有关考生按照我省的相关要求合理规划、科学制定自身的课程学习和考试计划,尽快完成学业,并及时办理毕业。相关文件详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交通运营管理等44个专业考试计划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