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户籍迁移至福州(购房落户)发生的转学
根据《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县域内跨学区、乡镇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的”,可以申请转学。申请转入福州市属和五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的学生(政策照顾对象子女除外)均须通过线上预约的方式向学校提交转入申请,起始年级上学期和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
如符合户口簿和房产证“两证一致”片内生条件,可在e福州APP的“教育专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榕教之窗—招生入学—转学服务”上(一般每学期开学前开放预约,秋季学期预计8月中下旬开放预约)向划片学校发起申请,如划片学校没有学位接收,可在线上申请由户口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转入学校。
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户籍迁移至福州(挂户、入集体户)发生的转学
根据《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县域内跨学区、乡镇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的”,可以申请转学。
申请转入福州市属和五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的本地户籍非片内生(政策照顾对象子女除外)家长可在e福州APP的“教育专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榕教之窗—招生入学—转学服务”上(一般每学期开学前开放预约,秋季学期预计8月中下旬开放预约)向户口所在区教育局申请统筹安排转入学校。
3、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转学
根据《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双方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居住地跨省、市、区县、乡镇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的”,可以申请转学。申请转入福州市属和五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的学生(政策照顾对象子女除外)均须通过线上预约的方式向学校提交转入申请。起始年级上学期和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
学生是外地户口,属于跨省、市、区县迁移的随迁子女,在福州就读公办学校需提供父母双方的居住证(单亲家庭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可证明申请人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家长可根据居住地所在区的具体政策,通过e福州APP的“教育专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榕教之窗—招生入学—转学服务”上(一般每学期开学前开放预约,秋季学期预计8月中下旬开放预约)向对居住地随迁子女开放学位的学校发起申请。
4、高中阶段转学
《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普通高中学生在接受教育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1.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的;2.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出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工作调动等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3.学生因身体等特殊原因确需在同城区内转学的,其中考成绩须达转入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4.具有技术特长或爱好的,可以申请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起始年级上学期和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即高一上学期和高三下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高中转学一般需自行联系学校,家长可以向与现就读学校同一达标等级的高中提出申请,若无法找到接收学校,可申请由户口(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或市教育局统筹安排。(高中转学涉及高考,建议家长联系高招办问清楚能否参加福州高考)
5、什么时候可以转学
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起始年级上学期以及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6、可以寄读吗?
寄读不符合政策规定。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就读,也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7、可以留级转学吗?
不可以。转学生应编入转出时所在的年级,不得留级。
8、中考前后家长咨询转学问题
初三下学期和高一上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家长若在初中阶段转学可参照问题1、2、3答复,家长若在高中阶段转学可参照问题4答复。(家长咨询这个问题大部分是想从外地转学福州再读一次初三参加福州的中考,此时可参照问题7答复:转学不得留级)
9、热点小学转学问题(该问题常常涉及购房与是否有空余学位)
首先,购买学区房与否不属于我局建议范围。其次,购房落户后能否转入房产划片学校,根据“六年一户学位”政策,要视该房产学位是否被锁定以及划片学校相应年级学位情况而定。
学位在转学办理期间属于动态变化的数据,建议家长直接咨询学校。转学由家长在e福州APP的“教育专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榕教之窗—招生入学—转学服务”上申请,由学校在线核验材料,结果也由学校通知申请人。若未能转入房产划片学校,则可以在线上向户籍所在区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统筹安排转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