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收费事宜
(1)幼儿入园必须按规定向幼儿园交纳正常费用,费用包括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幼儿园不得更改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标准必须按规定常年公示。
(2)各幼儿园必须加强收费管理,使用统一的收费票据,严格按照规范开具发票。招生结束后,市局将对各幼儿园招生收费情况进行检查。
8.招生工作均由各招生幼儿园具体负责。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园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把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公布于众;要严肃招生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各校要设立举报电话或其他举报平台,认真受理举报信息,及时核查,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违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各直属幼儿园招生简章必须于招生文件发布后一日经审核备案后,通过学校各平台对外发布和宣传。
各镇(园区)幼儿园按照各镇核准公布的招生办法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