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泰中小学招生入学房产要求:
(1)房产证(不动产证)作为学生家庭房产的依据,租住房、不动产登记证明不作为学生家庭房产依据。我市从2018年开始,每套房产(住址)原则上小学每5年、初中每4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招生机会(多胞胎生育或法定监护人合法多胎生育的除外,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新迁入城区户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
(2)已购买了商品房,经主管部门同意准予交房,尚未办理房产证,但确已实际入住的,需经学校审核和现场确认。当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学校难以承载时,学校可按照实际入住年限顺序依次录取。
(3)城区户籍、无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学校的确认,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适龄儿童、少年是城区学区内户籍;
b.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确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其(外)祖父母住址所在学区就读的,除父母在城区确无房产外,还须同时具备:适龄儿童、少年从出生落户到入学,和父亲(或母亲)户口一直落在(外)祖父母家,中间没有发生户口迁移(三代一直未分户),且与(外)祖父母共同居住。
(4)我市城区以外户籍、其父母在城区企事业单位工作、在城区确无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学校的确认。父母需有劳动部门备案可查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截止8月10日满六个月以上)等。
(5)在城区入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学校须审核:①户口簿;②居住证;③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营证明、务工证明,劳动部门备案可查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居住证、经营证明、务工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等均需满6个月以上(截止8月10日)。
(6)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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