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中考加分政策一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总成绩中享受加10分录取的政策。
(1)因公致残军、警子女、烈士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考生(由青海省西宁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考生(由青海省西宁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
(3)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出具省、市侨务办公室或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4)少数民族考生(由各学校依据户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两女户”考生(由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计划生育服务处进行资格审查)。
如有不明之处,可咨询0971-4393114-2,具体政策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