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亨新区 翠亨新区和南朗镇关系

教育百科2024-04-02 00:16:46未知

翠亨新区 翠亨新区和南朗镇关系

  1、申请条件和申请地

  申请人及其子女户籍均不在中山市辖区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积分入学。

  (一)申请人在中山市辖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且积分入学网上报名时须在居住证签注的有效期内。

  (二)申请人的子女须符合中山市当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适龄条件,且未曾入读小学(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申请初中一年级)。

  申请人有效期内居住证登记地址为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或申请人或其配偶的房产证地址所在地为翠亨新区(南朗街道)的,可在本辖区申请积分入学,且每名申请积分入学儿童只能选择一个镇街作为申请地。申请人有多名子女同年申请入学的,只需申请一次积分。积分当年有效,且只限于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新生入学。

  2、积分入学工作流程

  申请人网上填报积分入学申请→翠亨新区(南朗街道)积分入学管理窗口初审受理→职能部门核查评分→翠亨新区(南朗街道)积分入学管理窗口汇总积分→申请人确认或复核(如有异议)积分→排名公示→确定入围名单。

  工作流程

  日程安排


  (一)填报积分入学申请

  “中山市中小学积分入学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积分入学管理平台”)开通时间为4月1日9时至4月19日17时。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入:

  方式一:通过微信小程序,申请积分入学。

  微信搜索“中山市教体业务服务小程序”或者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进入“中山市教体业务服务小程序”。

  方式二: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积分入学管理平台”,申请积分入学。

  (1)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网页

  (网址:https://smart.zsedu.cn/ruxue/index),打开“积分入学管理平台”页面。

  (2)通过手机号码登录系统之后,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行积分入学申请。

  注:3月31日前为中山市中小学积分入学管理平台的试用版,所有申请信息仅作为体验数据,不作为正式申请数据,4月1日正式开始通过以上方式进行网上申请。如有问题请致电0760-85200531、0760-28118038,或于4月1日至4月19日工作日到翠亨新区(南朗街道)积分入学管理窗口[翠亨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翠亨新区科技金融城二期H4栋首层),咨询电话:0760-28118038;翠亨新区(南朗街道)南湖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60-85200531],由工作人员协助申报(请自带手机和材料)。

  (二)翠亨新区(南朗街道)积分入学管理窗口受理初审

  翠亨新区(南朗街道)积分入学管理窗口,负责政策咨询、申请受理、资格初审、信息传递、积分汇总、积分公布、积分复核等工作,同时向不具备上网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申请便利。

  (三)职能部门核查评分

  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中山市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和《中山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流动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进行资料核查评分。

  (四)翠亨新区(南朗街道)积分入学管理窗口汇总积分、申请人确认或复核(如有异议)积分

  翠亨新区(南朗街道)积分入学管理窗口在各职能部门评分结束后5个工作日完成积分汇总。申请人在积分查询有效期内登录积分入学管理平台查询个人积分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如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申请人不按时进行网上确认的,视为对积分情况无异议。积分入学管理窗口收到积分复核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并将复核结论告知申请人。复核过程中,除审核部门提出要求外,原则上不接受变更或补充信息资料。复核工作结束后,确定申请人最终积分。

  积分确认后,按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在总积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申请人市级共性积分项目合计得分、市级“居住证”项目得分、市级“住房公积金”项目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顺序。如仍然无法确定排名顺序时,则通过翠亨新区(南朗街道)个性项目合计得分,按照参加社会保险、退役军人服务情况、房产情况、文化程度、表彰奖励、社会贡献、特殊岗位、纳税情况、企业加分等由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顺序。如按翠亨新区(南朗街道)个性积分项目得分仍无法确定排名顺序时,则按网上报名时间先后确定排名顺序。

  (五)排名公示

  排名结果在积分入学管理平台、南朗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或“南朗发布”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确定积分入围名单

  根据积分入学指标数和积分排名确定入围名单,统筹安排入读学校。不服从入学安排或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入读资格。

  3、附件

  1.居住证年限查询指引。居住证所需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广东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以下为广东省电子居住证和居住年限查询方式,年限材料无需提供。

  2.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开具指引

  3.社保缴存证明开具指引

  4.医保缴存证明开具指引

  5.无偿献血、脊髓捐赠证明开具指引

  6.志愿服务时数证明指引

  7.向红十字会捐款证明及社工身份证明开具指引

  8.环卫工作人员开具证明指引

  9.纳税记录开具操作指引

  10.企业加分项证明材料开具指引

  11. 翠亨新区(南朗街道)积分入学职能部门咨询电话

  12.中山市中小学积分入学管理平台家长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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