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办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二)承办机构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业务办理大厅
(三)服务对象
个人
(四)申请条件
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需要补办。
(五)申报材料
1.2001年以前的毕业证书,补办时考生需提交:(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小二寸照片两张(要求:蓝底、清晰、免冠头像照)。
2.2001-2002年的毕业证书,补办时考生需提交:(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小二寸照片两张(要求:蓝底、清晰、免冠头像照)。
3.2003年及以后的毕业证书,补办时考生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服务流程
业务办理大厅受理申请→现场审核→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审核通过,现场办结;
承诺办理时限:审核通过,现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99号,招考大厦南侧配楼二楼
联系电话:0311-83850898、88609894(传真)
二、补办自学考试毕业生档案相关证明材料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二)承办机构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业务办理大厅
(三)服务对象
个人
(四)申请条件
《毕业生登记表》遗失或损毁,需要补办。
(五)申报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服务流程
业务办理大厅受理申请→现场审核→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审核通过,现场办结;
承诺办理时限:审核通过,现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99号,招考大厦南侧配楼二楼
联系电话:0311-83850898、88609894(传真)
三、开具自学考试“考生成绩证明”(中文)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二)承办机构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业务办理大厅
(三)服务对象
个人
(四)申请条件
自学考试考生需要“考生成绩证明”(中文)。
注:证明用途及其它需特殊说明的事项内容,以备注方式在成绩列表下方添加。
(五)申报材料
1.2003年以前的毕业生,依据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的课程成绩,可参考样表格式内容制作中文成绩单,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业务办理大厅核实盖章。
2.2003年及以后的毕业生或考籍档案信息完整、准确的在籍考生,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到业务办理大厅打印制式成绩证明。
(六)服务流程
业务办理大厅受理申请→现场审核→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审核通过,现场办结;
承诺办理时限:审核通过,现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99号,招考大厦南侧配楼二楼
联系电话:0311-83850898、88609894(传真)
四、自学考试转入、转出手续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二)承办机构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业务办理大厅
(三)服务对象
个人
(四)申请条件
转入:考生离开原报考省到河北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需要将其他省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河北省。
转出:考生离开河北省到其他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需要将河北省自学考试考籍转往其他省。
(五)申报材料
考生须本人办理,所需材料:(1)身份证原件;(2)河北省及转入省准考证号。
(六)服务流程
转入:考生在其他省完成转出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省业务办理大厅申请→现场审核→办结。
转出: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我省业务办理大厅申请→现场审核→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审核通过,现场办结;
承诺办理时限:审核通过,现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99号,招考大厦南侧配楼二楼
联系电话:0311-83850898、88609894(传真)
五、开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证书》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教育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冀政办〔2009〕47号)
(二)承办机构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业务办理大厅
(三)服务对象
个人
(四)申请条件
2003年及以后在河北省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需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证书》。
(五)申报材料
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注明考生高考年度、联系电话和证明用途。
(六)服务流程
业务办理大厅受理申请→现场审核→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审核通过,现场办结;
承诺办理时限:审核通过,现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99号,招考大厦南侧配楼二楼
联系电话:0311-83850898、88609894(传真)
六、开具《河北省XXXX年普通高校录取考生综合信息登记表》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关于印发<200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冀招委普〔2003〕2号)、《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10号)
(二)承办机构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业务办理大厅
(三)服务对象
个人
(四)申请条件
2003年-2013年参加河北省普通高考并被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补充档案、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等事项时需要《河北省XXXX年普通高校录取考生综合信息登记表》。
(五)申报材料
考生身份证原件 ,并提供考生普通高校录取年度。
(六)服务流程
业务办理大厅受理申请→现场审核→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审核通过,现场办结;
承诺办理时限:审核通过,现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99号,招考大厦南侧配楼二楼
联系电话:0311-83850898、88609894(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