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微山县中小学招生工作流程
(一)乡镇中小学招生实行现场报名
1.乡镇小学招生
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乡镇(街道)小学报名,并填写《2023 年微山县小学招生报名登记表》。招生时间由各教育学区(集团)统筹安排。
2.乡镇初中招生
乡镇有一所初中学校的,学校直接对口本乡镇所有小学组建成一个学区;乡镇有两所初中的,由乡镇政府和教育学区(集团),划定每所初中所对口的小学组建成各自的学区。招生时间由各乡镇统筹安排。
(二)城区公办中小学实行网上报名
实施网上报名学校: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荷韵校区、西校区、东校区;微山县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爱国校区、春蕾校区、青山路校区、金源路校区、城北校区;第三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奎文校区、建设路校区;夏镇一中教育集团南校区小学部(新城实验小学);微山县实验中学教育集团青山路校区、二实中校区;微山县第三实验中学;夏镇一中教育集团南校区初中部(昭阳街道第一中学)。
1.报名入学方式
根据省、市要求,今年招生报名工作要与大数据对接,符合城区网上报名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需要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用手机或者 Pad(平板)在“手机应用(平板应用)”里下载并安装“爱山东 APP”,注册后实名认证,在“微山县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由于“爱山东 APP”仅支持手机或 Pad 安装,所以只能用手机或 pad 下载安装后报名,不能用电脑报名。报名后学校组织初审,县教育和体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复核。网上审核通过后,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建议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合理安排时间,错峰登录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填报,以避免拥挤。如果家长使用网络或手机不方便,请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招生范围学校,由学校协助进行网上注册、登记、报名。
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将城区新生学位类型分为5 类
学位类型 1:城区户籍,且自有住宅房产和户籍地址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 2:城区户籍集体户,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但孩子及其监护人在城区均无自有住房;
学位类型 3:城区户籍,自有住宅房产和户籍地址不一致,但自有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 4: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城区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房产;
学位类型 5: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城区户籍、随迁人员子女。
民办小学、初中入学根据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要求报名。
2.信息开放采集时间
网上信息开放采集时间为 8 月 12 日 8:30-8 月 21 日 18:00
3.现场审核
城区学校入学报名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的,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根据招生学校时间要求到相应的城区报名学校进行材料现场审核。县教育和体育局将组织人员对报名情况进行复核。
4.现场审核需提报材料
(1)到学校现场审核时,应同时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原件等材料。
城区户籍学生家长需同时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卡(本)和儿童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进行审核确认;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出具医学出生证明;城区户籍儿童与父母在本区内无房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需出具祖孙三代同户的户籍卡(本)、孩子及父母在城区内的无房证明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城区户籍集体户,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但孩子及其监护人在城区内均无自有住房,需出具户籍卡(本)及监护人在城区内的无房证明。
(2)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新生应持相关入学材料原件,到各报名地点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非城区户籍学生家长需提供父母一方在城区劳动合同(人社局备案)、社保卡(缴纳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父母一方在城区的居住证;父母一方在城区的房屋所有权证;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出 具医学出生证明;非城区户籍但户籍属于济宁市内的,不再需要办理“山东省居住证”。
(3)材料要求说明: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以上证件至 2023 年7 月 31 日要满一年以上。
(4)小学新生只能选择 1 所学校进行报名,初中新生网上信息采集开放时间内,根据城区初中招生范围可调整已选的报名学校,但是一旦被初中学校审核通过将不能再选择其他学校。各中小学不得接收所在街道区域以外不符合条件的新生报名。
(5)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除以上材料外,因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还需要提供学校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5.材料信息补录
凡是复核后不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要立即回施教范围内学校报名,由片区内学校根据审核结果登记,并在网上补录信息。只有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才可以参与学校下一步的录取工作。
6.招生录取阶段
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据学位类型的优先级和在申请学校的排序依次录取。学位类型 1、3、4、5 以房屋所有权证办证日期或正式租赁证办证日期为准进行排序,当出现房产证或租赁证办证日期一致时,城区户籍以落户城区日期为准进行排序,非城区户籍以来我县城区务工或经商时间为准进行排 序(以入社保时间或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为准);学位类型 2 以落户我县城区日期为准进行排序。学校经过初审——到各职能部门确认材料属实——上门家访后,对情况属实学生进行排序,并按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1)公办学校录取
公办学校采取单校划片、联合划片、调剂录取 3 种方式
①单校划片
公办学校招生首先采取单校划片(一所学校划定一个片区)方式,按照材料审核的五类依次录取。
同类情况,按照户口迁移时间、居住证办理时间、经商务工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
凡是符合入学条件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要全部录取。
②联合划片
微山县城区小学,教育集团内两所或多所学校在单校划片的基础上进行联合划片。当单校划片招生依次录取的某一个环节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出本校招生计划时,采取相对就近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将这部分学生调剂到联合划片中,招生人数不足计划的其它学校就读。
③统筹调剂录取
当以上两种录取方式仍不能满足符合我县入学条件子女就读需求时(经县教体局审核),县教体局将根据相对就近原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等适当的方式,将剩余学生统筹协调安排到招生计划不足的城区其它学校。
(三)城区民办学校录取
城区民办学校采取单独报名,报名录取工作 8 月 12 日至 8月 14 日。
民办学校微山县启明实验学校招收城区 400 人,招收乡镇200 人,实行自愿报名,如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将通过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名单,严禁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违规选拔录取学生。未被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回各自学区内初中学校报名就读。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公办学校的招生录取。
(四)录取公示
学校公示最终招生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