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第二轮招收在霞涌街道居住的适龄幼儿,优先招收大亚湾区户籍幼儿(第一批),剩余学位以积分的形式招收区外户籍幼儿(第二批)。其中:小班招收3周岁幼儿(即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中班招收4周岁幼儿(即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大班招收5周岁幼儿(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条件
第一批: 大亚湾区内户籍适龄幼儿。
第二批:大亚湾区外户籍适龄幼儿。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其父母(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大亚湾区户籍。
2.其父母(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大亚湾区外、惠州市内户籍,近五年需在大亚湾区参加社会保险(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下同)。
3.其父母为惠州市以外户籍,近5年内需持有大亚湾区有效居住证和大亚湾区参加社会保险。
二、招生人数
根据第一轮招生后剩余的学位数,现招收小班45人,中班15人,大班32人。
三、录取办法
1.第一批: 按照本街道户籍幼儿(第一类)—街道外大亚湾区内户籍幼儿(第二类)的顺序进行录取。如当前类符合条件的预报名幼儿人数未超过招生人数,将直接录取;如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采取现场摇号派位的方式录取,摇号时间另行通知。
2.第二批: 大亚湾区外户籍适龄幼儿,根据录取完第一批次幼儿后剩余的学位数,通过积分入学办法(见附件1)申请学位。幼儿园按积分高低排序确定录取对象。如总积分相同,则根据积分项目先后顺序,按积分项目的积分高低依次录取;如总积分相同,各项目得分也相同,则根据积分项目先后顺序,按积分项目办理时长依次录取,积分标准详见附件。
四、招生流程
(一)现场报名登记
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于2023年7 月 23日至2023年7 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携带相关资料到幼儿园现场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注意事项:
1.申报先后顺序不影响录取结果,请家长错峰前往。现场申报请佩戴口罩,按幼儿园要求有序登记申请。
2.所有积分入学项目总分为0分的,不予以录取。
(二)审核材料及组织摇号
幼儿园于2023年7月24日—7月26日对家长申报的积分材料进行初审、核算、汇总。如第一批登记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进行摇号。
(三)录取名单公示
幼儿园于2023年7月28日-7月29日通过公告栏、公众号等方式公示第二轮招生录取名单,期间如对录取名单或积分分数有异议,可到幼儿园现场复核。
(四)确认录取名单
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于2023年7月30日通过公告栏、公众号等方式确认录取名单。
五、收费标准、时间及缴费方式
录取的幼儿于2023年7月31日到幼儿园领取《缴费通知书》及《儿童健康档案》。
(一)收费标准:保教费2500元/期·生,伙食费1300元/期·生(无校车,要求家长亲自接送)
(二)缴费时间: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28日
(三)缴费方式:网上银行转账或到银行网点缴交(不支持自助柜员机及支付宝缴费),缴费时要注明班级、姓名。
六、入园要求
被录取幼儿入园前必须到医院进行入园体检,于2023年8月30日下午2:30—5:30带上体检报告及银行缴费回执单到幼儿园报到。
七、招生咨询电话
0752-5581712 / 0752-5581315
附件:2023年秋季申请入读霞涌中心幼儿园积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