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书面申请,包括个人简历、原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情况、工作总结等。
(二)单位考察。用人单位对调入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考察情况、拟安排的专业技术岗位等并写出考察报告。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性进行审核。
(四)认定。初级职称由各县 (市、区) 职改办或市直各部门认定,中级职称由市职改办认定,高级职称报省职改办认定
所需材料
(一)个人书面申请;
(二) 单位考察报告;
(三)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四) 调入人员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资格证书 (均为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