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省成人高校、成人中专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9月5—13日。报名分为注册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3个步骤进行。报名时间截止,网上报名系统将自行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1.注册报名时间:9月5—8日18:00。
2.资格审核时间:9月5—11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9月11—13日18:00。
(二)其他时间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16—22日。
考试时间:10月21—22日。
查询成绩时间:11月20日起。
查询录取结果时间:12月下旬根据录取批次进程公布录取结果。
征集志愿时间12月下旬另行通知。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成人高等学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
3.身体健康,符合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云南户籍公民;非云南户籍考生持有云南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非暂住证)。年满18周岁(2005年12月31日前出生)。
5.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6.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其学历证书必须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
7.报考成人高等学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除具有报考各类层次需要的学历证书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满足以下三种条件之一:①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②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对应专业学历;③取得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8.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确认点确认。确认时还需携带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9.持国外文凭、港澳台文凭报考专升本的,应取得国家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专科毕业或以上学历的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获取办法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二)报名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考生,应年满16周岁(2007年12月31日前出生),持有云南省户籍或云南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非暂住证)。可凭初中及以上(高中、中专、技校、职业高中)毕业证书免试入学。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流程
所有参加统一考试以及申请免试入学的人员,均需按时办理网上报名手续,逾期不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考生报名。同一考生不得同时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违者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回。
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4个流程。注册报名的同时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填报一个院校一个专业志愿。网上报名系统地址为https://ck.ynzs.cn/,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者谷歌浏览器。
(一)注册报名
报名前考生应认真阅读报考公告、招生专业目录等有关信息。
1.考生注册。考生于9月5—8日18: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认真阅读考试公告、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后,准确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系统将发送原始登录密码信息到考生注册手机号码,考生登录后可自行修改登录密码并妥善保管。如密码遗忘,可以凭身份证号码、手机号进行密码找回。身份证号或手机号被占用,需凭身份证到各确认点申请注销。
2.上传报名照片。考生上传近期证件照1张、身份证电子照片(人像面)1张。证件照必须为本人3个月以内照片、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或蓝底)、清晰完整、JPG格式,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大小在20~40KB。上传成功后系统将自动进行身份证信息验证。如身份信息无法验证通过,且信息核对无误的考生需凭身份证到各确认点人工审核。
3.选择报考层次。考生应仔细了解各报考层次和特殊科类报考要求,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层次。
4.选择确认点。考生原则上应选择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并认真阅读确认点公告。如确需在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原则上应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地报考,具体要求请查看报名确认点公告,或咨询确认点(联系电话见附件1,2023年成人高考报名确认点及联系电话)。
5.填报志愿。考生应在《2023年云南省成人高校、成人中专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中选报志愿学校和专业,一个考生填报一所院校一个专业志愿,并注意查看学习形式、学费、招生范围、专业要求以及是否进行加试等信息。专业有关疑问请咨询招生院校。审核通过后志愿信息不得更改。
6.专升本考生将根据考生身份证号、姓名由系统自动对接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验证专科毕业学历(学籍)信息,自动反馈验证结果。如反馈学籍在读,则不能继续报名。
7.考生在系统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8.材料上传。考生点击“资格审核”按钮,查看系统提示,了解本人需要上传的有关证明材料清单。考生应在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JPG格式),有关材料应清晰完整,否则不予通过。
(1)报考成人中专的考生,如未满18周岁(2005年12月31日后出生)须上传初中及以上毕业证书扫描件。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报名结束后将验证是否为在校生,如核验考生为在校生,则审核不通过。
(2)专升本学历验证通过的考生无需上传毕业证书扫描件。如专升本学历学信网未验证通过,应签署《专升本学历验证未通过考生核验承诺书》,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往届生)或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标注毕业状态);在国(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上述基本材料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记录材料。
(3)报考医学类临床类专业、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上传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扫描件,并签署《医学类考生参加考试承诺书》,考生本人承担因不符合报考要求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4)申请照顾加分和免试入学的考生须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申请专升本免试的材料除学历证明材料外,还须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人员,服务期满上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合格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上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教师,上传《云南省特岗教师转聘为在编教师审批表》。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人员,任期完成上传县级以上部门颁发的《合格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三类退役军人,上传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和《云南省退役军人申请成人高考专升本免试身份认定表》(附件3)。
其他符合免试条件和照顾条件的考生,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如获多种称号,只上传级别最高的。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要对照加分政策和证明材料进行选择。年满25周岁(199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考生系统自动加分20分,无需上传材料、无需现场确认。申请民族加分(含户口在云南的少数民族、边疆少数民族、边疆汉族)的考生,考生民族信息和户籍信息将通过公安数据比对,考生无需上传材料、无需现场确认。申请艰苦行业加分并报考对口专业的考生,上传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取最高一项,不得累加。
(二)资格审核
考生上传材料确认无误之后点击“提交审核”,考生信息由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网上审核,户籍信息、高中起点考生在校生验证将对接有关部门进行验证。免试等特殊情况需逐级审核。
网上审核时间为9月5—11日18:00。网上审核期间,考生应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时段内按审核意见重新填报、补充材料等待审核,或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点现场审核。审核相关疑问、报名确认点工作时间地点等请查看报名确认点公告,或咨询确认点(联系电话见附件1,2023年成人高考报名确认点及联系电话)。
9月8日18:00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修改除手机号、姓名、身份证号外的有关信息并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材料;9月8日18:00—9月11日18:00,考生不能修改个人信息和志愿信息,但可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材料或携带材料到现场进行确认。未按时限完成审核将视为放弃报名。
服役地点在云南的现役军人,如无云南户籍或居住证,须携带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部队同意报考证明、考生本人申请前往服役地确认点审核户籍。
申请免试和照顾加分考生审核通过后需按要求进行公示,未经公示和公示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申请免试未通过的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向确认点申请转为统考。
(三)网上缴费
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于9月11—13日18:00进行缴费。未完成网上缴费的报名信息无效。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考生缴费100元;专升本艺术类缴费75元,其他类缴费100元。申请免试的考生不收取费用,未审核通过转为统考的,须补缴报名考试费。缴费成功后完成报名,生成《2023年云南省成人高校、成人中专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应及时下载留存。
(四)准考证打印
10月16日—22日,考生凭身份证号码和登录密码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使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信息严禁擅自更改、涂写。
四、重要事项提醒
(一)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s://www.ynzs.cn,下同)为2023年云南省成人高考、成人中专招生唯一的报名网站,考生在其他网站报名均无效。成绩及录取查询、征集志愿只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云南省成人高考报名系统进行。考生应仔细甄别网址真伪,保管好个人信息,不得由他人或机构代为进行网上报名。
(二)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和材料将用于制作准考证、注册学籍、电子档案、录取名册等,考生须保证本人符合所报院校及专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确保所填报个人信息、照片、证件、证明材料真实、准确、有效。经确认点审核后,考生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照片等)一律不予受理。
如因不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使用非官方网址、由他人或机构代为报名、信息填报错误、提供虚假材料、手机号码错误无法联络等情况,导致取消报名和考试资格、无法完成录取和学籍注册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法追究考生及相关人员责任。
(三)报名结束后,省招生考试院还将对接相关部门进行考生户籍筛查和非在校生核验。如考生不具有云南户籍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或核实为在校生,将取消考生报名资格,考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已缴费不予退还。
(四)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学校主要为在职从业人员提供学历继续教育,毕业不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就业登记证。
(五)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考生审慎报考。报考法律专业的考生应关注知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政策规定。
(六)因招生专业计划变动,部分考生可能需要重新填报志愿,将于录取前另行安排时间组织考生补报。
五、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在全省16个州市安排考点,考点由确认点所在州市统筹安排。
(二)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时间表
(三)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本科各专业统一考试科目,请查看《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附件4)。
(四)命题
统考科目由教育部按《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20年版)统一命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23年版,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编写)考试用书命题。
(五)专业课加试
除规定的统考科目外,艺术、体育类专业必须加试专业课,其他专业是否加试由招生院校自行决定。专业课加试由招生院校自行命题、考试、阅卷和发布成绩。如报考专业备注须进行加试,考生应及时与招生院校联系进行加试。专业加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才能进行投档录取。
六、照顾录取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同时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应具备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由考生本人申请,经逐级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1)由国务院授予的“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称号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优秀运动员经考生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2.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凭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和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经逐级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可申请免试就读云南省省内成人高校专升本。
(1)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人员,服务期满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合格证书》。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
(3)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教师,凭《云南省特岗教师转聘为在编教师审批表》。
(4)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人员,任期完成,凭县级以上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3.报考专升本的退役士兵(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三类退役军人),除满足专升本要求外,凭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云南省退役军人申请成人高考专升本免试身份认定表》,可申请免试就读云南省省内成人高校专升本。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20分。
(1)年满25周岁(199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在职、从业人员。
(2)获得州、市级以上(含州、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3)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工、青、妇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获得者。
(4)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5)户口在云南省的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6)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7)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8)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所在地是地、州、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9)在野外、井下、监所(监狱、劳改队、劳教所、少管所)、远洋第一线、从事采伐、农垦、地质、水利(农水、农电、防汛、水保、水管、施工、水文、移民)、采矿、勘探、测绘、远洋运输、殡葬和社会福利(孤儿、弃婴、残疾人、老年人、伤残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人护理)工作,报考对口专业的考生须由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开具证明。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以照顾10分。
(1)户口在云南省的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汉族考生。
(2)高寒山区中小学教师。
(3)户口在云南省的少数民族考生。
(4)获得县人民政府(党委)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先进)教师、模范(优秀)党员称号者。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
7.复员、转业军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上述照顾不累计加分。
七、违规处理
考生在报考前应了解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涉及:组织作弊的行为;买卖或提供作弊器材、试题及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考生应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报名及确认时提交真实、准确的信息和证件,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对在报名、考试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规定执行。特别提醒,手机带入考场将视为作弊,取消所有科目成绩。
八、成绩查询、录取及征集志愿
考生可于11月20日起查询成绩,录取工作安排在12月进行。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投档考生中,招生院校根据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考生诚信档案的基础上,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第一批录取时所报志愿学校和专业满额而落选的考生,可以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及征集志愿有关事项预计12月下旬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s://www.ynzs.cn)、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微信小程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九、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负责对已报到的新生入学资格认真进行全面复查,严格学籍注册管理。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专升本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由录取学校负责复查。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学历证书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录取通知书管理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防止冒名顶替,成人高考录取通知书须采用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寄送新生录取通知书,加强录取通知书签收管理,必须由本人亲自签收不得由他人代签更不得由办学机构代收。考生应将录取通知书信息与省招生考试院查询录取结果进行比对,以防上当受骗。有关通知书寄送、开学、学费等疑问请向录取院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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