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住居民招生流程安排表
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流程安排表
三、优抚对象招生流程安排表
坚持公民同招、分批进行原则。继续实行“公民同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全部纳入招生平台统一报名,各学校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或承诺录取。民办小学招收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民办初中招收泰山区小学毕业生及其他常住居民子女。已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不得再参加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录取。公办学校招生按照常住居民、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分类分批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