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肃宁县第五中学2023年招生简章(沧州肃宁县第五中学2023年招生简章电话)

教育百科2023-08-04 18:58:58佚名

沧州肃宁县第五中学2023年招生简章(沧州肃宁县第五中学2023年招生简章电话)

  一、招生原则

  1、按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入学政策,主要依据学生及监护人户口和监护人房产。

  2、所有招生入学的学生只能在符合条件的一所学校报名,否则无法建立学籍,责任由学生及其监护人自行承担。

  3、我校实行分批次录取:第一批次首先录取,若全部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则依次录取其他批次,直至我校学位满额为止。未录取学生由教育局进行调剂安排。

  二、招生计划

  七年级新生950人,18个教学班。

  三、招生范围

  1、城区内靖宁街以西、武垣路以北区域(不含阁北街、博兴家园小区)。

  2、南赵庄,大五里,北王庄,王屯,梁庄,梁屯,曙光苑小区。

  3、百道口小学毕业生、东柴明德小学毕业生。(以户口本、学籍卡为准)

  四、报名方法

  1、三小、二小、百道口小学、东柴明德小学,四所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属于片区小学直升,7月已经入校报名,本次招生不再进行线上报名和线下审核。

  2、非直升的学生,采取线上报名与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五、报名时间

  线上报名时间:2023年08月02日0时——2023年08月07日24时。报名成功后,请您截图打印,线下审核时请出示纸质版截图。

  线下审核时间:2023年08月10日——2023年08月14日。

  六、咨询电话:

  0317-5576596 、19331780609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七、线上报名和线下审核所需证件及相关规定

  不是每个学生都提供所有材料,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查看所属批次、类别,提供相应的必需材料。线上报名时,请根据所属批次、类别的具体要求,上传原件照片。

  各批次所需材料要求如下:

  第一批次:城区有房屋产权,房产地址在五中片区范围内的。

  1.学生家庭的全家户口本。户口本上能够证明父母与孩子的亲属关系,报名学生与监护人户口地址一致(户主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非本县户籍的,要出具公安部门发放的父母一方和随迁学生至少两人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居住登记凭证),居住证地址要与房屋产权地址一致;

  2.原毕业小学下发的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3.学生父母的房屋产权证。

  如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则需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A: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还款记录等;

  B: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大修基金)、契税完税或减税凭证(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等证明材料;

  C: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或土地使用证;

  D:享受政府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复印件、住建部门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缴纳租金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

  4.学生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线下审核:

  证件1-3项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第4项由我校现场查验身份证原件,留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由我校审核后,再由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到相关科局进行产权和户口抽验查询。

  注:购买二手房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其他未经土地或房产部门认定的协议无效。

  第二批次:父母(双方或一方)和学生户籍在同一户口本,户籍地址在五中片区范围内,父母和学生在本县无房产,但在城区实际居住并工作。

  1.全家机打户口本;

  2.原毕业小学下发的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3.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父母无房证明;

  4.房屋租赁协议、所租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证、发票、物业费凭证作为参考(或手机缴费凭证),并且水电用量符合正常生活用量,未实际居住的不予录取;

  5.学生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我校核实户口和入住信息,并到相关科局进行查验。

  线下审核:

  证件1-4项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第5项由我校现场查验身份证原件,留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批次:非本县户籍且城区无房产,在城区经商、务工等随迁人员子女。

  1.户口本:原籍机打户口本(含户主页、适龄学生父母页、适龄学生本人页);

  2.居住证:父母一方和随迁学生至少两人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居住登记凭证);居住证地址要与实际居住房屋地址一致;

  3.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主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证、发票、物业费凭证作为参考(或者手机缴费凭证),并且水电用量符合正常生活用量;未实际居住的不予录取;

  4.父母务工的,提供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父母经商的,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

  5.原毕业小学下发的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6.学生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我校实地核实相关情况,并到相关科局进行查验。

  线下审核:

  证件1-5项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第6项由我校现场查验身份证原件,留身份证复印件。

  第四批次:其它未列入的特殊情况,确需入学的。

  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入学的,采取一事一议,由我校招生委员会采取入户、走访、调查、公示等多种方式严格审核,经教育局复核确认后方可入学。

  八、温馨提示

  所有中小学生学籍均已全国联网,并与公安网、人口网实现互联互通,七年级学籍注册需要真实、准确的户籍信息和家庭住址信息,请各位家长认真对待,避免学生利益受损。

  提示一

  学生家长提供的证件务必真实有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将对相关证件进行核实。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证件骗取入学资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提示二

  家长不按片区学校报名,将造成网上审核不合格,可能造成学生不能和其他孩子同时入学,影响孩子建立学籍。提醒大家,务必按片区报名!

  提示三

  家长网上报名后,敬请关注“肃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学校的线下审核通知,带齐所有资料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线下审核。不按时到指定学校实地审核,影响学生入学的,由家长承担所有责任。

  提示四

  招生工作的主体是各中小学,各位家长不要轻信任何机构和个人的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以免上当受骗,影响孩子正常入学及建立学籍。

本文标签: 原件  学生  复印件  学籍  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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