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省招办进行了本科提前批平行志愿、艺术本科A平行志愿、体育本科批投档。同时,进行了艺术本科A梯度志愿第二志愿投档。填报了以上志愿的考生可以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湖北省招办”、湖北省教育厅官网、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手机APP或到当地县(市、区)招办查询投档信息。
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A、体育本科批生源不足的院校专业组(专业)计划和因少数投档考生不符合学校录取条件退档后出现的未完成计划,将于7月16日8:00至17:00进行征集志愿。省招办将于7月15日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发布征集志愿高校的院校专业组和计划,请考生注意了解征集志愿信息,按时填报。
我省本科提前批平行志愿、艺术本科A平行志愿、体育本科批院校招生,以院校专业组为基本投档单位,按照平行志愿“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一次投档,不再补档。投档按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A平行志愿、体育本科批依次进行。
(一)
本科提前批平行志愿投档
本科提前批平行志愿包括军队、公安、消防、司法、机要、安全、飞行技术等需体检(或体能测试)、面试和考察(考核)的专业;部分公费师范生、部分航海类专业、小语种等专业;经教育部同意的其它院校普通类专业。
本科提前批院校专业组志愿按首选科目分别执行本科特殊招生线或本科批次线,民航飞行技术院校专业组的控制分数线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各院校专业组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0%。
军队、公安、消防、司法、机要、安全、民航飞行技术等进行了面试、体检和政治考察的院校(专业)只投档合格考生,未合格考生不投档。
部分院校的航海类、司法类专业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和招生院校意见设定身体条件,进行投档。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二)
艺术本科A平行志愿投档
按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等招生类别分院校专业组进行投档。
省招办将全省专业统考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全省统一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其志愿以及投档排序成绩,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0%。高校在已经投档的考生中根据本校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投档成绩构成如下: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考生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的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
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
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服装表演):投档成绩为专业统考成绩。
上述各类别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三)
体育本科批平行志愿投档
将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成绩均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文化成绩的50%与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的75%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0%。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