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谷城县中小学招生政策 2023年谷城县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教育百科2023-07-26 12:39:21佚名

2023年谷城县中小学招生政策 2023年谷城县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2023年谷城县中小学招生政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工作责任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在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我县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在谷城县义务教育学校统一平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使用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统一时间、统一部署,由县教育局、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中小学具体组织实施。

  (一)依法保障权利。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做好辖区今秋就读一年级新生、就读七年级新生摸底和登记造册工作,做好学生凭《入学通知书》报到工作,继续强化“双线”“多级”包保责任制,建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长效机制,依法按照“免试入学、就近划片”原则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由县教育局依法予以统筹安排。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经评估鉴定不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通过特教学校或送教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二)严审招生计划。全县义务阶段学校招生实行计划管理,各学校 (含民办) 根据校园面积、师资状况、校额班额要求等办学条件核准招生计划,报县教育局批准实施。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突破计划招生。2023年,全县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

  (三)严控招生范围。依据相关政策要求,县教育局、各乡镇中心学校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常住人口变化、就学需求、办学规模和就近上学的原则对所辖(服务)区域义务教育招生划片方案进行调整完善,确定每一所学校划片方式和招生范围,分别制定《谷城县城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初中)招生方案》及各乡镇中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谷城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报所属乡镇(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审批后报县教育局备案,向社会公开。谷城县阳光学校制定招生专案,报县政府审批后实施。

  (四)落实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要按上级有关要求统筹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五)制定应急预案。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各中小学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招生入学工作应急预案,健全突发情况的应急协作机制,以便快速稳妥地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众反映突出的招生入学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顺利进行,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招生程序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遵循便民、高效、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八统一”流程组织实施。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一律通过“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招生,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录取结束后,学生凭平台根据录取结果推送信息和自动生成的《入学通知书》(含防伪二维码)到校报名,《入学通知书》是各校学籍注册、教科书配发、公用经费拨付、资助政策落实和优质高中指标到校的重要依据。

  小学一年级招收2023年8月31日(含)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平台报名时,公办和民办只能二选一,招收新生按照公办学校先录取、民办学校后录取的顺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公办学校录取。公办学校招收新生,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时间内(8月1日-8月7日)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大数据比对结果进行录取,并根据不同情况,及时向家长推送提示信息。平台录取规则是按批次依次进行,平台对每一所公办学校录取时,系统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等相关信息或电子证照,运用大数据比对技术(公安部门数据比对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等,房管部门数据比对有无房产和房屋产权证的真伪,卫健部门数据比对出生年龄和法定监护人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数据比对营业资质,人社部门数据比对社保缴纳及务工信息等),将户口、房产均在片区内的新生作为优先批次核准录取;房产单符且实际入住的新生根据招生实际情况作为其次批次录取;户口单符且无房产的、符合政策的教育优待对象、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等参与调剂录取。平台及时将录取过程和结果通过手机向申请人推送。

  (二)民办学校录取。民办学校录取新生,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8月1日-8月7日)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每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提交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申请信息确定录取形式和对象。登录平台提交申请时间结束后,当申请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提交申请的学生全部录取。当申请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采用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按照全市统一的时间、统一系统、统一程序、统一要求进行。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接到录取通知的学生,必须到录取学校就读;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按照招生平台通知要求改报平台报名信息,参与调剂录取。

  (三)调剂录取。待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或者有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招生部门根据就学需求、申请条件、交通状况以及学校承载能力等因素,综合分析,进行调剂录取。不符合调剂录取条件的学生,回户籍乡镇学校申请入学。

  (四)严格执行均衡编班。《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全县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分重点班、非重点班或快慢班。各初中学校和书记、校长要书面向县教育局做出不分重点班、非重点班或快慢班,不得考前突击组编快慢班、特色班的承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中小学、谷城阳光学校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平稳安全有序。

  (二)把握关键环节

  1.宣传动员。2023年6月底至7月初,召开全县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工作安排会,部署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多渠道宣传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审核备案。县教育局会同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调整完善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方案,审核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对各学校招生计划的申报情况进行核查。各乡镇中心学校按照本地生源变化和办学条件改善情况确定2023年招生方案及招生计划,于7月15日前报县教育局备案。

  3.系统培训。各地各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现场直播、制作操作视频等方式,对学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培训。招生全过程要将“信息多跑路,家长不跑腿”的服务理念落到实处。同时,通过线上沟通交流,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上传资料。7月15日前,县招生部门在平台上传划片方案,招生政策解读,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各学校要在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完善校情宣传,申报学位招生计划,及时做好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信息、民办学校在校学生信息上传,公办学校房产勾选等重点工作。

  5.申请报名。家长于8月1日-7日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选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如实填写申请信息,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6.公布结果。平台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对比对过程中产生的疑难问题进行实际核查,逐一解决,落实到位。8月底,由平台推送录取结果。

  7.组织入学报名。8月31日-9月1日组织新生入学报到,按规定要求实行电脑排位阳光分班。

  (三)严肃招生纪律

  为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县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专项监督组,聘请县纪委派驻纪检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教育局“三重一大”监督员为成员,对全县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进行全面监督;对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分别对责任人予以追责,因不作为、乱作为或违反招生规定而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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