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国市高中学校招生计划(2023年安国市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公布)

教育百科2023-07-06 19:07:58佚名

2023年安国市高中学校招生计划(2023年安国市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公布)

  安国市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提高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秩序,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3〕4号)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考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招委办〔2023〕25号)、《保定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教发〔2023〕21号)和《保定市招生委员会关于2023年保定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招委办〔2023〕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教育招生改革为动力,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完善规范有序、监督有力、服务高效的招生录取机制。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河北省、保定市相关政策和要求,进一步规范程序、明确步骤、强化保障,建立健全科学选才、促进公平、监管有力、服务高效的招生录取工作机制,提升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

  三、招生原则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适度倾斜、促进均衡的原则。要以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扭转唯分数的考试招生评价导向,依托保定市“中考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实施同步招生。

  四、招生计划

  河北安国中学:计划招生1320人(含艺体生35人)。

  河北祁州中学:计划招生1300人(含艺体生220人)。

  安国市第一高级中学(民办):1850人(含艺体生55人、外地市45人、自主招生185人)。

  安国市兴华中学(民办):300人(含自主招生30人)。

  安国市药城学校(民办):300人(含艺体生15人、外地市6人、自主招生30人)。

  安国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计划招生1500人(含中药学职普融通班50人、中药3+2专业150人)。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保定市教育局统筹编制并下达,考生也可通过查阅《保定市2023年中考招生计划》或登录保定市“中考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中考平台”)查询。

  要严格控制大班额,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鼓励控制班容量在50人以下。加强控制大校额工作,逐年减少大校额学校招生计划,逐步将普通高中年度招生计划控制在1000人以内,新建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在1000人以内。

  五、招生录取

  (一)招生依据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以学生的中考志愿、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艺体生按照考生中考志愿和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无河北省中考成绩的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以学生的中考志愿和成绩为依据。

  (二)招生方式

  2023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纳入“中考平台”,实行公民同招。全市中考招生信息发布、计划公示、中考报名、志愿填报、录取结果查询等工作通过平台实施。“中考平台”录取结果将作为各普通高中学校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

  (三)招生范围

  1.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在安国市域内招生。

  2.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面向保定市和经外市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范围招生。经审核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益生可面向保定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和白沟新城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生源地的招生政策开展招生工作,招收的学生最低分数不得低于保定市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除河北省教育厅明确规定的“空军青少年航空班”、“海军青少年航空班”可在全省范围内招生外,所有保定市域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在我市招生。

  3.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下达的到保定市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面向保定市统一招生。保定市教育局下达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面向保定市实行自主招生。

  (四)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共设置四个批次:

  1.提前批:“3+4”本科、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计划,计划数5人),设置1个志愿。

  2.第一批:省级示范性高中

  A段: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生设置1个志愿

  河北安国中学统招生(含艺体生35人),计划数1140。

  C段:民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设置1个志愿。

  3.第二批:一般普通高中

  A段: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含艺体生)招生设置1个志愿,职普融通班招生设置1个志愿。

  河北祁州中学(含艺体生220人),计划数1300。设置1个志愿;

  安国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中药学)职普融通班,计划数50,设置1个志愿。

  B段:民办一般普通高中(含艺体生)招生,艺体生设1个志愿,文化生招生设置5个平行志愿。

  安国市第一高级中学(含艺体生55人),计划数1620;

  安国市兴华中学,计划数270;

  安国市药城学校(含艺体生15人),计划数264;

  其它面向保定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代码、名称及计划数见《二零二三年保定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C段: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设置1个志愿。

  安国市第一高级中学自主招生计划数185;

  安国市兴华中学自主招生计划数30;

  安国市药城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30。

  第一批C段、第二批B段招生工作结束后,将根据缺额计划,进行志愿征集。

  4.第三批:省教育考试院下达到我市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A段:五年一贯制、3+2高职、2+2+2贯通培养学校招生设置1个学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

  安国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中药3+2专业,计划数150。

  B段:普通中专招生设置1个学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

  第三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代码、名称及计划数见《二零二三年保定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五)录取时间

  7月7日,提前批次录取;

  7月8-11日,第一批次录取;

  7月13日,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

  7月14日-7月16日,第二批次录取;

  7月18日,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7月19日-7月20日,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

  7月20日-7月30日,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六)成绩公布及复核

  根据相关规定,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自行在保定市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询。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分数复核,复核范围仅限主观题部分。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复核工作由保定市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

  (七)志愿填报

  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可在不同录取批次按规定填报一个志愿或多个平行志愿。考生应根据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计划,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习潜质、中考成绩等因素,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不得变更。有关学校和教师,应尊重学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强迫学生填报指定志愿。考生被其所填报志愿的学校录取,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普通高中学校,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八)录取方法

  1.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保定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考报名人数,按一定比例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此分数为保定地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除艺体生外)中考成绩不得低于该分数。

  录取时,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各学校招生计划进行投档,投档比例均为1:1。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时,考生文化总分并列时,依次比较语、数、外、理综、文综的顺序,各科成绩完全相同时一同录取。顺序志愿录取时,文化总分并列时一同录取。

  2.按照志愿设置顺序依次录取。全市中考录取工作,全程依托“中考平台”按照志愿设置顺序依次进行。安国市教育考试中心依据保定市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负责县属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民办普通高中由保定市教育考试院按照志愿设置顺序依次录取。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下达招生计划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贯通培养和普通中专)录取工作由保定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实施。保定市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的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工作由安国市教体局负责实施。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需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3.艺体生招生录取方法。艺体生招生录取由保定市教育考试院依托“中考平台”统一组织。中考结束后考试成绩公布前,学校可组织专业测试,测试过程应全程录像。专业测试结束后及时公布专业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并报保定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各校录取的艺体生必须是专业测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标且填报志愿的考生。

  4.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在保定市普通高中招生结束后进行。须按照经保定市教育局审核公示后的自主招生工作方案,通过“中考平台”进行招生录取。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保定市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从“中考平台”下载填报本校自主招生志愿的考生信息,进行录取。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录取结果上传到“中考平台”。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不得录取“中考平台”上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录取未报考本校志愿的考生。

  5.民办高中公益生招生录取办法

  民办高中公益生面向保定主城区招生,同主城区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生一同实行平行志愿方式。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为民办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

  6.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严格按照河北省下达的招生计划来源执行,录取工作由保定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按规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录取的考生成绩构成: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体育以及加分项目,其他考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内。体育分值及加分项目分值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毕业生与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基教基〔2023〕3号)执行。

  其中,“3+4”录取工作,依据《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改革完善中高职分段培养和开展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基教职成〔2014〕8号)要求执行;公费培养幼儿园教师录取备案工作,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河北省公费培养幼儿园教师工作的通知》(冀教师〔2023〕4号)要求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安国市教体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推动、督导检查安国市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各初中学校要准确解读政策,组织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切实做到不漏填、不误报。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维护招生权威,严格按照招录平台发布的录取结果组织考生报到入学。各责任股室、各学校要齐心协力,各负其责,细化措施,精准发力,确保招录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安国市教体局纪检监察室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二)加强学习,提高招生队伍素质

  各相关学校要通过针对性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招生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组织招生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规,提高招生人员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底线意识。

  (三)严格复审,确保优惠照顾加分公平公正

  各有关单位应严格审查考生的优惠照顾加分材料,依据《关于办理202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优惠照顾加分手续的通知》对申请材料进行逐一核对、严格把关,建立资格复查机制。各学校要及时将享受加分待遇的学生名单、所享受的优惠政策项目、分值向社会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严肃招生纪律,提高录取工作质量

  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工作,按划定的范围招生,按要求的时间完成录取任务,提高录取工作质量。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和强迫学生填报志愿,不得采取非正当手段争夺生源,不得以非正当条件误导考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争抢生源为目的到初中学校搞宣传咨询。任何人不得私自向招生学校提供考生名单、通讯信息和住址等。

  (五)保障残疾学生公平参与考试、升学的权利

  对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障碍学生,经本人申请,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其外语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值。因残疾或先天性疾病丧失运动能力或不能、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经交验残联部门的证明或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以及先天性疾病病历资料,获准免考,身体素质测试部分按满分的70%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六)正面宣传解读,防范化解舆情

  各高中学校要充分保障家长、学生对学校的知情权,在考生填报志愿时,要通过校园官网和互联网多媒体,介绍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理念、教育教学管理等,确保学生能够在充分了解学校的前提下,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各初中学校要充分履行宣传告知义务,利用多种方式将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及时宣传到位,做到每一位考生和考生家长应知尽知,避免出现因宣传不到位,导致考生误解招生政策的现象发生。

  安国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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