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政策
为了做好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临沂高新区使用积分政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信息填报后,学校审核、预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后,统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并于平台公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一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比对审查报名信息后,将按照积分排序并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预录取。未被预录取的二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以再次根据积分依次预录取随迁子女
积分办法
①在高新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高新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申报月数之和积分。
②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申报的时间。因居住证制度改革,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沂河新区的户籍人口,在高新区务工经商却不能办理居住证的,以在高新区或市属用工单位(个人)连续缴纳社保月数,或在高新区税务部门连续纳税申报月数之和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