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沈北新区2023年学区划分方案及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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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划分相关政策说明:
1、学位紧张的行政区域,对未交付使用的楼盘不明确学区,对无本地户口且房产未实际居住的不安排学位:每套普通住宅自首次入学登记起,每6年只对应1个小学学位、每3年只对应一个初中学位(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2、学位紧张的学校,首先安排房户合一的适龄儿童,其次按照房产入住时间顺序安排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剩余适龄儿童区域内统筹安排,房主、户主均为适龄学生父母,学生与父母同户:父母无房,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为入学依据时,需要学生、父母与房主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无房证明:不满足上述条件时,如有空余学位,在不完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派位产生,未派位上的学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3、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按照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进行分配。
4.同一房产多人共有产权时,产权人拥有该房产份额超过50%(含50%),其子女可以获得房产所在地学位。
5.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话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教育局提出书面电请,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6.2023年学区划分方案公布以后报名的适龄儿童,按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统筹安排。
7.本学区划分方案仅适用于2023年新生入学。依据新建学校陆续投入使用和学校周边人口变化情况,2024年的学区将结合实际情况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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