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转学插班要结合自身以及当地教育局的政策进行判断,现转学政策有6条具体如下:
1,转学插班需根据转入学校有无学位情况确定是否接收。
2,与新生招生派位不同,转学插班无学区之分,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
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审核实行相关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二级管理。
4,市民可向附近的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学校将根据有无学位情况确定是否接收,接收后再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5,如附近学校无学位接收,建议市民小孩留在原学校就读。
6,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办理转学的,学生家长持有效证明材料到学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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