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寒假即将开始,为保障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充实且有意义的假期,现将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初中、小学、幼儿园:2月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
2.高中:2月4日(农历腊月二十五)-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
2月25日各学校组织学生报到,2月26日正式上课。
二、有关要求
(一)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各学校要全面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在假期前召开安全主题班会,对全体师生开展以消防安全、交通出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食品卫生、居家安全、外出活动、科学应对极端天气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对校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利用假期及时整改。假期中,要持续进行安全提醒,增强学生及家长安全意识;提醒学生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要加强对校园安全情况和重点部位的不间断巡查,及时妥善处理突发情况,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双减”政策,作业总量按照小学(三至六年级)1周、初中2周的作业量进行布置,各学校保障同年级同作业;鼓励学校为学生布置社会实践作业,丰富学生的寒期生活;鼓励开展品味中国年活动,传承写春联、贴窗花、挂灯笼、包饺子等习俗,增强孩子的动手实践能力。
(三)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节假日不得补课的相关要求,任何学校假期期间不得进行集体补课,违规开展超前教学、超纲教学、集中考试,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或变相参与校外有偿补课;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科类培训,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令营”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等。
(四)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寒假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专人在岗值班,保证联络畅通,市教育局将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寒假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落实在校值班人员登记制度。
(五)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假期期间,各县(市)、区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对顶风违纪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被上级部门通报的,市教育局将对其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和约谈,并取消其当年各类市级评优评先资格和省级及以上荣誉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