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1.转学需同时符合转入年级学生当年入学条件。
2.请家长按要求提供材料,学校在规定时间办理电子学籍流转申请。请家长向原就读学校申请学籍平台转出审核通过,保证学籍按时调转,严禁“人籍分离”。
3.转入学校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入学条件且学校未达到标准班额的,学校将接收学生。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家长原因。学校因满员无法接收的,由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基教科调剂安排,经调剂学校审核后接收。不接受调剂安排或调剂后未说明原因未按时到学校入学则视为取消入学申请。
4.申请转学家长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经逐级复审后,如发现提交材料不实,则取消学生转学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5.请家长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超过受理时间则不再办理转学。
6.淄博市为五四学制,六三学制转学需遵循年级对等原则。
7.提交材料先后顺序与录取无关,家长可选择方便的时间到校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