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赛制
(一)大赛采用校赛、省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
(二)校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赛由各地负责组织。各地各高校参照大赛成长、就业赛道方案,自主确定参赛名额、比赛环节、评审方式和奖项设置等。各地完成省赛选拔后,择优推荐全国总决赛参赛选手 (本科生、研究生、专科生须保持合适比例),并按要求向大赛组委会报送总结材料。
(三) 全国总决赛参赛学生选手约 600 人,其中成长赛道约300 人,就业赛道约 300 人。各赛道每所高校入围选手不超过 2人。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地参赛人数、就业指导和招聘活动情况、用人单位参与数量等因素向各地分配全国总决赛参赛名额。
(四) 全国总决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另设单项奖、地方和高校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等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