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衡阳考点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继续采用人机对话考试方式,定于2024年4月27-28日举行,每半天为一轮,共分四轮进行。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轮,参加“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轮次 | 考试科目 | 时间 |
4月27日 | 第一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4月28日 | 第三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四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三、考试报名与现场确认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可于2023年12月7日至20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各考点应统一使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进行考生的报名确认。相关考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所在学校(单位)初审、考点复审、省卫生健康委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考区”)复核三级审查制度。考生只有通过三级审查才能被认定为资格审查通过。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和所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经核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由衡阳考点按规定程序逐级报请考区、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取消其相应的执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取消,并记入其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
(一)资格初审。考生所在学校(单位)须对考生《报名申请表》所填信息逐一核实,对照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把关,初审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学校(单位)在《报名申请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学校可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暂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工作单位栏”填写“暂无”。
(二)考生缴费。1月29-2月8日期间开通网上缴费功能,请各报名点提醒并督促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在此期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
五、成绩发布及证书颁发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内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科目合格标准为300分,实践能力科目合格标准为300分。
(二)考试成绩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公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成绩合格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三)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的有关规定,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国家公布考试成绩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打印电子合格证书。纸质合格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寄送考区,考区整理后分发至各考点。合格人员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