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沧州河间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教育百科2023-07-26 18:51:51佚名

2023年沧州河间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一、认真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落实“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精准实施控辍保学措施。全面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包括未登记常住户口儿童少年)底数,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建立健全县、乡、村、学校4本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台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要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家长责任,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当地学区中心学校批准并报市教体局备案。

  (二)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原则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采取考试、考核、测试等各种形式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划片范围招生,除符合国家规定以及市教体局依规调剂外,严禁招收片区外学生。3.做好均衡分班。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1.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利。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入学就读。各单位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平等入学权利,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2.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由教体局统筹安排进入特教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或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的,应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教育,并纳入特教学校学籍管理。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河间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按照“一人一案”原则,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做到应入尽入。3.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河间引进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做好港澳台及侨胞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审核办法

  招生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指的是新升一年级学生(年满6周岁,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和七年级学生。符合在城区市直小学和初中入学条件的实行现场报名(其中在市直小学、果子洼回族乡各小学、瀛州学区六街小学毕业的六年级学生不再现场报名,已由原毕业学校统一到市教体局报名)。乡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各学区中心学校统筹在本乡镇辖区内相应学校报名。

  (一)报名时间:城区市直新升一年级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26日;城区市直七年级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20日;城区市直一年级和七年级的补录时间均为2023年8月16日-17日。

  (二)报名地点和审核方式:城区市直初中和城区市直小学报名地点、补录地点均在市六小教学楼一楼。分学段报名,现场审核报名材料。城区市直小学招生区域图中待定区域中小区居住的学生暂时由新华小学在报名处代为验证。(三)乡镇学校招生由学区中心学校自行安排时间并向社会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四)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咨询市教体局基教股,电话:0317-3278811,0317-3278009。

  三、规范招生入学资格

  (一)城区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入学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只作为核查招生资格用)。

   1.有城区户籍的全家城区户籍的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少年父母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页),户口迁入时间为2023年6月1日以前。适龄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七年级不需提供出生证明)。参考材料: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现居住房屋的佐证材料(如房基证或房产证等)。

  2.城区购房的

  (1)全家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少年父母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页),适龄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七年级不需提供出生证明)。

  (2)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仅限居民住宅,不含营业房和商用房)和购房发票,提供2023年7月1日以前缴纳的水、电、气缴费凭单和物业费凭单作为达到入住条件的参考(或者手机缴费证明)。如父母(法定监护人)无法提供房产证,需区分以下情况:

  ①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

  ②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住建部门的正式购房发票(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

  ③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

  ④单位集资房的: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

  ⑤享受政府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复印件、住建局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缴纳租金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2023年1月1日前)。

  ⑥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未分户)同住的、户口本户主为其祖(外祖)父母的:提供其祖(外祖)父母户口本和房产证。

  ⑦政策性拆迁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租住房房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现实际居住地安排学位。

  3.县域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全家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少年父母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页),适龄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七年级不需提供出生证明)。

  (2)有效期内的居住证(2023年7月1日前签发的,不含居住登记凭证或暂住证),至少父母一方和孩子的居住证。

  4.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全家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少年父母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页),适龄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七年级不需提供出生证明)。

  (2)提供2023年1月1日之前办理的实体店营业执照(法人和户主同一人)和实体店门店牌匾和内部照片各一张。

  (3)房屋租赁合同,提供2023年7月份以前缴纳的水、电、气缴费凭单和物业费凭单作为达到入住条件的参考(或者手机缴费证明)。

  (二)城区小学、城区初中招生范围划片和划片调整说明

  1.城区小学、城区初中招生范围划片(见附件1:城区市直小学招生区域图;附件2:城区市直初中招生区域图)2.划片调整说明城区市直小学:

  (1)市一小:新华大街以东、城垣路以北、团结大街以西、曙光路以南范围内的调到市一小联校(华油十三处小学)。恒泰家园小区划归市一小片区。市一小联校(华油十三处)片区内三厂北区和三厂南区只招收河间户籍购房的适龄儿童少年。

  (2)果子洼回族乡的堤口村、刘庄村、戈庄村划归市二小片区就读,报名方式和办法与片区内其他适龄儿童相同。

  (3)曙光小学招收片区内的一年级学生在华油十三处小学南楼就读,二年级回曙光小学。市一小联校(华油十三处)招收的适龄儿童学位不足时,将三厂南区部分适龄儿童根据报名先后顺序调剂到市曙光小学就读。

  (4)瀛州路街道段里、城上、于场、贾庄、周庄、山张庄、戈楼、韩楼等八个社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属于市四小片区。

  (5)城垣西路街道南八里铺村属于市六小招生片区。

  (6)待定区域是指团结大街以东、曙光路以北、北环路(即诗经路)以南、燕赵大街(市人民医院东面)以西包围区域内。城区市直初中:

  (1)果子洼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招生片区为市二中。瀛州学区樊庄小学、吴庙中心小学、薛庄中心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招生片区为河间市瀛州初级中学。在市四小六年级毕业的瀛州路街道段里、城上、于场、贾庄、周庄、山张庄、戈楼、韩楼等八个社区户口的学生,划入市二中(如有意愿到河间市瀛州初级中学就读的,7月1日至10日到市教体局基础教育股报名)。

  (2)城垣西路街道南八里铺村适龄六年级毕业生、果子洼回族乡大渔庄小学和北务尔头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招生片区均为市九中。

  (三)各市直学校招生范围以招生区域图为准

  (四)城区市直小学、城区市直初中插班生入学

  1.城区市直小学二年级和三年级插班生入学:符合入学条件(同新生入学)的学生只允许在每年的学期初转入,在8月25日-8月29日联系片区学校报名,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验证地点:片区所属学校。

  联系电话:(工作时间内)市一小:3272901;3272935市二小:3272761;3272755;3272756市曙光小学:3273908;3273906;3273920市四小:3761218;7687117市新华小学:3768286;3768293市六小:32275382.

  城区市直小学四、五、六年级和城区市直初中插班生入学:符合入学条件(同新生入学)的学生只允许在每年学期初转入,于8月16日-8月17日携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只作为核查招生资格用)到补录地点报名验证,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补录报名验证地点:市六小教学楼一楼。

  四、严格遵守招生班额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应容尽容”的原则下,依据学校“硬件条件、师生比、分流现存大班额需求”三个条件,科学测算学校实际承载能力,合理招生,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容量。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如超过学校承载能力的,由市教体局依据报名条件及先后顺序合理制定分流计划。

  五、切实做好阳光招生准备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及时制定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措施,规范招生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二)设立招生咨询电话。各城区市直小学、初中学校,设立2023年招生咨询电话,保障工作日内电话畅通,确保让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都了解招生政策。

  (三)市教体局将充分利用行政监督、媒体监督、社会监督等方式,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正、透明。

  (四)建立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报名资格联审联查机制。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报名时请提供真实证件,相关证件将由市公安局、住建局、自规局等部门协同审查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制造、持有、使用虚假国家机关证件等制假用假违法行为的,会第一时间取消报名资格,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六、招生调剂

  依据市教体局划定的招生片区,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学校不得招收片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于今年城区招生生源不均衡,市教体局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做相应的调剂。招生工作事关教育公平,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各项规定,杜绝违规行为,确保我市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为推动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贡献。本通知解释权归河间市教育体育局所有。如有变动,以补充通知为准。

本文标签: 适龄儿童  城区  少年  学校  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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