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办理考务费用减免流程
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内完成确认信息的操作后(务必确保系统内“④确认信息”框显示蓝色),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请于2023年11月4日17:00前扫码申请费用减免,填报考生本人信息和家庭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信息及家庭关系,过期不受理。
请申请报名费用减免的考生与2023年11月5日16:00前登录系统查看个人报名确认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将显示已完成报名确认。如因提供的信息有误,造成无法减免费用的,后果自负。
符合报名费用减免的考生请勿缴费,一经缴费成功,将不予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