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
2023年7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二、地点
初 中:紫石中学(凤山北路18号)
小 学:高新区实验小学(安泰西路166号,爱法山水西北侧)
幼儿园:高新区实验幼儿园(学府路1号,海陵中学南校区东侧)
三、对象
已通过网上初审的海安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统筹入学报名对象。
四、日程安排
学生家长扫下面的二维码(点击“关注”——进入查询——点击“2023年城区统筹审核安排查询”——输入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根据统筹入学现场审核的日期、时段、地点和审核室安排,准时参加现场审核。
特别提醒:7月22日下午2:00以后网上审核通过的,扫二维码无法显示审核时间地点安排,请于7月25日下午2:30-4:30期间去相应学段审核点参加现场审核。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五、审核流程
(一)学生家长根据自己申报统筹的类型,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原件。佐证材料要齐全、合法、有效,如因材料不足导致不能按时参加统筹,责任自负。
(二)核对学生入学信息表上内容,如有错误可直接在表上修改。
(三)家长在审核老师的指导下,根据可统筹学校名单,结合自身情况,慎重填报意向学校,不得填写可统筹学校名单以外的学校,不得跨区域向热点学校聚集,注意第一志愿的有效性;原则上,要将两个意向学校报全,并填写“服从调剂”。如“不服从调剂”,应承担相应后果。
六、材料要求
(一)户籍、房产类统筹
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房产证,动用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儿童监护人双方房产证明原件。
(二)创业类统筹
来海创业人员子女统筹入学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海安户籍的不需要)、工商营业执照、已纳税或免税证明、至少包含2名员工的单位用工参保登记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1套。监护人在海安城区有房产的,同时提供房产证。
(三)务工类统筹
来海务工人员子女统筹入学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海安户籍的不需要)、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套。监护人在海安城区有房产的,同时提供房产证。
(四)政策照顾类统筹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海安英才”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对象入学以及市少体校招生按有关规定提供材料。
七、其它说明
(一)前期没有进行线上申请的家长,可到临时填报服务教室,在老师指导下线上填报并进行现场审核。
(二)统筹安排入学将依据志愿顺序,结合房产、户籍、创业、务工及学校招生能力综合考虑。统筹结果将于7月27日通过“海安教体发布”反馈给入学儿童监护人。
(三)入学儿童监护人必须对提供的佐证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发现材料造假,立即取消统筹入学资格。
(四)为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每个家庭只能由一人参加现场审核(入学儿童不需参加),凭统筹入学审核安排的查询截屏,在规定时段到指定审核室审核。审核结果与顺序先后无关,不接受提前审核,请不要赶早排队!
特别提示:
所有人员必须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有序进入相应审核工作室。任何人不得在现场长期逗留、聚集走动和大声喧哗,如有违反取消统筹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