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泉州市技工院校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1.五年制高职(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以及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招生须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未经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允许,各校不得更改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另行公布。
2.为加强对全市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的统筹,推动我市中职、技工学校特色发展、差异发展,办好优势专业,避免出现专业建设上的同质化问题,给学生有更多的学校、专业选择机会,全市中职、技工学校原则上面向全市招生、不设置招收县域外学生计划数的比例。个别县(市、区)学校确有特殊情况,由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该县(市、区)所属中职、技工学校安排不少于招生计划总数的5%用于招收县域外学生,其余招生计划用于招收本县域学生。
3.若五年制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在本市外的招生计划未完成,申请调回我市征求志愿批次招生的,有关院校应提前与泉州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并提交相关材料,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进行。五年制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若因生源不足需调整招生计划的,由院校向省教育厅
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申请,按省教育厅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意见执行。
4.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应于5月10日前报送《2023年泉州市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申报表》(附件2)的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加盖学校公章和主管部门公章)按归口管理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