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关系转接是什么
党组织关系转接是指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等原因离开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地点较为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将党组织进行转接的一种调动形式。
现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问题梳理如下,供大家参考交流。
转入接收党员
登录待接收党支部管理员账号,点击“首页”→“接收待审批”人数→核实无误后“接收”。
转出党员
登录党员所在党支部管理员账号,点击“单人转出申请”,选择转出类别,输入转出党员“姓名”、“身份证号”。
输入“党费截止时间”、“联系方式”、“接收党组织”、“转出类型”、“收信党组织”、“原基层党委信息”。完成后“发送”。
(注意:接收党组织名称务必与灯塔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检索)
(一)党员什么时间报到
党员应在15个工作日内到拟接收党支部报到,拟接收党支部为党员开具接收证明,到镇党建办备案,完善党员基本信息,与党员本人核对其在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电子身份信息,信息如有变动当场更新维护。对于省外转入和退役军人(包括武警部队)转入人员,要及时上传1寸电子照片,补录学历信息、出生日期、加入党组织日期、转为正式党员日期和家庭住址等个人基本信息。
注意: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中的党员报到环节。只要党员不报到,党支部可以不接收该党员的组织关系。关于党员报到,把握好以下几点。
(二)党员不报到怎么办
按照《暂行办法》“组织关系转出尚未被接收的党员,转出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的规定,督促党员报到的责任主体是转出党支部。转出党支部在发起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申请时,就要对党员提出纪律要求,明确告知要按时报到等转接组织关系的相关事项,并主动与转入党组织联系衔接。拟接收党支部在联系安排党员到支部报到后,应加强与转出党支部的联系,及时反馈党员报到情况。对无正当理由、经教育后仍拒不报到的党员,拟接收党支部可将其组织关系电子介绍信逐级退回,相关党组织不得拒绝退回,转出党支部收到退回介绍信后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转接过程中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党员转入组织关系
从省内(系统内)转入时,需要提供两样材料:①党组织关系转接申请书或者接收证明,要求党支部书记签字并盖党支部签章;②党员档案;从省外(系统外)转入时,需先将纸质的介绍信送到县委组织部,由县委组织部从灯塔系统提出转接申请,并提供以上两样材料。
(二)党员转出组织关系
转出至省内(系统内)党组织时,直接从灯塔系统中转出;转出至省外(系统外)党组织时,由党支部在灯塔系统中转出后,需要去县委组织部开具纸质介绍信,当组织关系落下后,需将纸质介绍信回执送到党建工作办公室,由党委上传后,组织关系转接完成。注意:无论哪种情况如果档案在大王镇,均需提走党员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