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
对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纳入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寄宿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寄宿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小学生每生每年500 元,非寄宿初中生每生每年 625元。寄宿生生活补助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按学期申请,经认定审核后按学期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到学生手中。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政策
对全省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并纳入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给予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符合条件的学生认定对象可申请营养餐资助。营养餐资助标准按各县市区实际情况进行补助。按学期申请,经认定审核后按学校实际用餐(中午餐)免费享受。
●义务教育学校校内助学政策
义务教育学校要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制定校内奖助学政策用于本校学生助学、校内奖学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校内奖助学政策由各学校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