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填报志愿
1. 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方式和时间与其他科类考生相同。
2. 体育类志愿必须填报在提前批次,其中本科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次体育类”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专科提前批次体育类”栏内。
3. 体育类考生在提前批次只能填报体育(理)类专业,填报其他科类专业均属无效志愿。
4. 在其他批次可填报理工类志愿。体育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本专科均设置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设专业调剂表态栏。
二. 录取
1. 体育类专业文化课与专业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2024年体育类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别划定。
2. 体育类专业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录取新生。
3.我省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为: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体育类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体育类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投档。
4. 招生院校在陕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投档规则一致,投档后由相关招生院校决定是否录取考生以及所录取的专业,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
5.如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章程(简章)中规定的录取规则与我省规定不一致,以我省规定为准。省招办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6. 未完成的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采取征集志愿办法进行补充。未被体育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可按其填报的理工类志愿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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