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襄阳高新区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2023襄阳高新区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公布

教育百科2023-07-09 10:54:30未知

2023襄阳高新区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2023襄阳高新区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公布

  2023襄阳高新区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严格招生计划管理。严格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督〔2018〕4号)要求,社会事务局根据民办学校的校园面积、师资状况、校额班额等办学条件,核批招生计划。依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在只减不增的原则下,确保开学后在校生数不超过相应学段办学规模总数。往年招生人数超过额定办学规模的民办学校今年不予下达招生计划。

  (二)实行民办学校划片招生。民办学校面向高新区范围内招生。

  (三)民办学校招生条件及招生范围。2023年秋季招生时,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等属于高新区内(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备其中一项即符合高新区民办学校招生条件。

  (四)民办学校招生方式。民办学校录取新生同公办学校一样,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在平台报名时,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只能二选一,招收新生按照公办学校先录取、民办学校后录取的顺序进行。每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提交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申请信息确定录取形式和对象。

  当申请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提交申请的学生全部录取。当申请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全市统一时间、统一系统、统一程序、统一要求进行,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对象。

  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接到录取通知的学生,必须到录取学校就读。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按照招生平台通知要求,改报平台报名信息,参与调剂录取。

本文标签: 民办学校  招生计划  襄阳  平台  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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