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所需准备材料
(一)环翠区、经区、高区、临港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1.环翠区有房产的,准备户口本、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正规购房合同或拆迁协议)和出生证明等原件。
2.环翠区无房产的,准备户口本、租房合同(无租房合同可不提供)和出生证明等原件。
(二)外地户籍的适龄幼儿
1.环翠区有房产的,准备户口本、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正规购房合同)和出生证明等原件。
2.环翠区无房产的,准备户口本、同一法定监护人在环翠区居住证或租房合同(无租房合同可不提供)和出生证明等原件。
注:
优先安排房、户一致且户主为法定监护人的适龄幼儿;对挂靠环翠区户口的适龄幼儿,根据报名幼儿园学位、挂靠时长和类型统筹安排入园。
家长提供的房产,须为法定监护人或幼儿本人或隔代直系祖辈名下;若房产与他人共有,法定监护人或幼儿本人所有房产占比不小于50%;权证类型须为住宅,商用和办公性质的房产不属于有效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