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每年6月份提出申请:
(1)学生确有专长且具有申请转入专业所要求的相关学习能力者;
(2)学生就读现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者;
(3)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4)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
(5)休学创业学生,复学后提供相关创业证明材料,申请转入与其创业期间业绩相关专业者;
(6)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转专业情况。
具体转专业的规定请以学校教务部当年发布的通知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