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春季珠海鹤州新区中小学转学插班注意事项
一、注意事项
(一)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学生或家长索取费用的行为均属违纪、违法行为,请向鹤洲新区(筹)教育行政部门反映。鹤洲新区(筹)社会事业局招生投诉电话: 0756-8687736。
(二)因家长信息填写不准确或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无法安排学位的,责任自负。
二、附则
(一)房产
本细则规定的“房产”,特指鹤洲新区(筹)内的房产,且房产登记用途须为“住宅”或“成套住宅”。所有房产信息均以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珠海市个人房产预告登记证明》等房屋权属证明记载为准。
(二)完全产权房产
本细则规定的“完全产权房产”,指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房产中占有产权份额为100%。
《鹤洲新区筹备组2024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插班转学实施细则》由鹤洲新区筹备组社会事业局负责最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