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控制分数线
专升本录取线
统考生:文史类178分,艺术类105分,理工类100分,经管类100分,法学类152分,教育类153分,农学类120分,医学类161分,中医类173分;
农民工考生:文史类157分,理工类86分,经管类93分,法学类142分,教育类128分,农学类114分,医学类134分,中医类159分。
高起本录取线
统考生:文史类174分,艺术类122分,理工类122分;
农民工考生:文史类173分,理工类121分。
高起专录取线
统考生:文史类130分,艺术类93分,理工类120分;
农民工考生:文史类102分,艺术类72分,理工类96分。
注:艺术类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分数线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成绩查询
点击查看:成绩查询入口
即日起,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首页右侧“成人高考信息服务”链接,选择“项目导航”中“考生成绩查询”,输入证件号码、考生号、验证码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为原始分,与公示无误的照顾分在投档前形成考生考试总成绩,供高校录取使用。
三、成绩复核
凡对统考科目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11月14日8:30至11月16日17:0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所属考区任一县(区、市)招生办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申请一次成绩复核。成绩复核申请须由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替,逾期不再受理。
成绩复核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复核内容包括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对考生查卷。成绩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于11月20日以网站公告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考生。
四、招生计划
点击查看:2023成人高考招生计划表
五、录取工作安排
(一)录取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本科层次(含专升本、高起本),第二批次为专科层次。
(二)每批次(不含艺术类专业)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各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三)主要日程安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