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程序分四步:
第一批:城区户籍、自有住房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监护人,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全家户口、房产证到所在辖区内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第二批:城区户籍、自有住房房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监护人,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全家户口、房产证可选择户籍辖区或住房辖区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第三批:非城区户籍、自有住房的适龄儿童监护人,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全家户口、房产证,先登记,学校可根据招生能力,按实际情况解决适龄儿童入学。
第四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监护人凭全家户口、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务工证明到市七小、市八小、市十小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居民,确实已入住的居民可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气缴费凭证在辖区小学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