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城区蠡县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注:如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监护人需提供书面申请及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经县教体局批准后方可缓学)。
二、招生范围
A.县城城镇户口居民家庭适龄子女;
B.原城中村(南关、北关、东南街、西南街、东北街、西北街)居民家庭适龄子女;
C.在县城买房并将户口迁到县城的家庭户适龄子女;
D.户口不在县城但在县城购房并实际居住的家庭户适龄子女;
E.非蠡县户籍户口,在蠡县办理了居住证的进城务工家庭适龄子女。招收紫薇西路(交警队)以东,工业大街以西,紫薇东路以北,平安路以南的上述五种家庭居民中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方式
1.请适龄儿童家长关注“蠡县县直小学招生”公众号;
2.阅读招生简章后,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照系统提示签订《诚信承诺书》。
3.学生家长根据户籍选择相应端口进行报名,并按系统提示填写文字信息和上传相关图片(复印件照片不予认可),报名结束前可以随时修改报名信息。
4.每一名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
5.由于上传资料有误被驳回,需要补正材料的家长务必按时提交补正材料,以免耽误录取。
四、报名时间安排
8月16日上午8:00—8月18日下午18:00,网上报名。
8月18日下午18:00之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8月19日—8月21日学校初审
8月22日—8月25日线下审核
8月26日—8月27日确认录取
五、录取顺序
按照顺序依次安排上述五种家庭子女按批次入学(首先招收A类,A类招收后如有空额招收B类,B类招收后仍有空额招收C类,依次进行,额满为止)。如学位不足符合上述条件按批次不能在片内学校入学的,由县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县城内学校空额统筹调剂。
六、所需证件
(一)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需上传以下证件:
1.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簿(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儿童页)。
2.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若无房产证,请提供房产在银行抵押的贷款合同或盖有房管所公章的购房合同,个人之间的房产买卖协议不予认可)。
3.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4.适龄儿童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二)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蠡县籍),但是监护人名下房产在招生范围内,需上传以下证件:
1.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簿(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儿童页)。
2.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若无房产证,请提供房产在银行抵押的贷款合同或盖有房管所公章的购房合同,个人之间的房产买卖协议不予认可)
3.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4.适龄儿童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三)非蠡县户籍,需上传以下证件:
1.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簿(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儿童页)。
2.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法定监护人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法定监护人经商证明(营业执照)或劳动协议(劳动用工合同书)。
4.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适龄儿童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6.如有房产可上传以下证件:房产证(若无房产证,可提供房产在银行抵押的贷款合同或盖有房管所公章的购房合同)。
(四)优抚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等子女除按上述要求上传户籍和房产信息,还需上传监护人的证件和单位出具《协调子女入学的函》等相关材料。
七、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一)所购房产未完工。
(二)房产已交工但未入住者。
(三)拒不接受家访者。
(四)经认定故意使用虚假证明材料者。
(五)其他不符合招生条件者。
八、报名咨询电话:
蠡县第三实验小学咨询电话:0312—6505005
8月11日—8月27日(请在工作时间咨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温馨提示:
1.所有上传照片一定要画质清晰、内容全面、图片方正。
2.对通过线上审核不能确认录取资格的,学校将线下走访,实地查看。
3.报名微信公众号为唯一网络招生平台,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线下招生,各位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附:片区内相关小区(或村)的名字
蠡县第三实验小学片区内相关小区(或村)的名字
曹庄、兴仁村、国宇小区、阳光小区、商城小区、京客隆小区、壹品城小区、鑫欣小区、金都丽景小区 、 君鹏尚品小区、安监局小区、公安小区、工会小区、尚城国际、长瑞锦城(一、二期)、长瑞三期、长瑞城市广场(四期)、大修厂小区、东泰家园、东泰印象、宏盾家园、东方铭景、金都福邸、交通小区、质检小区、国税小区、城建小区、奥运小区、天平公寓、阳光欣都小区、移动公司小区、法院小区、网通小区、文体小区、鑫垚小区、蠡吾镇小区、协和小区 、公园绿城、辛兴家园、新星花园、 泰华上城、蠡县第三实验小学片区内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