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贵阳贵安关于支持重点就业群体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的实施方案》,明确对重点就业群体申请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据悉,实施方案旨在深入推进“强省会”行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面。实施方案支持对象为经营项目已取得合法经营证照,具有可持续性、预期收益较好,经营地点在贵阳贵安行政区域范围内,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的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人员等。
实施方案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50BPs(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例如,王某贷款10万元,目前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45%,按贷款实际利率上限3.45%+1.5%=4.95%计算,财政部门给予实际贷款利率50%财政贴息,王某每年可获得财政贴息2475元)。此外,免除反担保要求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及年限由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确定,对创业担保基金代偿后的创业担保贷款通过诉讼等方式予以追偿。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的个人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再向当地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提交担保和贷款申请,符合相关担保和贷款条件的,与经办银行签订创业担保贷款合同。
记者 张薇 实习生 董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