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海马拉松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体育总会
黄浦区人民政府
静安区人民政府
徐汇区人民政府
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上海东浩兰生赛事管理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上海市田径协会
上海市路跑协会
黄浦区体育总会
静安区体育总会
徐汇区体育总会
东方卫视
五星体育
四、技术认证
中国田径协会
五、竞赛日期
比赛时间:2023年11月26日(星期日)7:00
六、竞赛项目
马拉松 20000人
健身跑 18000人
七、比赛路线
(一)起点:外滩金牛广场
(二)马拉松终点:徐家汇体育公园
(三)健身跑终点:上海展览中心
比赛路线沿途经过外滩、南京路步行街、静安寺、淮海路、新天地、龙腾大道、龙华路。详细路线以赛前公布的为准。
八、报名日期
(一)大众跑者
1、预报名时间:9月21日19:30至9月26日12:00,过时关闭。
2、公布抽签结果日期:10月13日下午。
3、付款时间:10月13日下午公布抽签结果后至10月17日12:00,过时未付款视为放弃报名参赛资格,且不得再通过其他任何途径获取本次赛事名额。
(二)直通上马跑者
9月21日19:30至9月28日12:00,过时未报名视为放弃报名参赛资格。直通上马跑者报名并完成缴费后,无须参加抽签,直接获得参赛资格。
(三)上马公益·2023上海马拉松慈善跑者
9月21日19:30报名开始,名额800个,额满即止,慈善名额仅限全程马拉松。
(四)2022上马保留名额跑者
获得2022上海马拉松资格且选择保留至2023上海马拉松的全程马拉松跑者(包括上马公益·上海马拉松慈善跑者)无须参加报名程序,直接获得参赛资格。
(五)2021上马健身跑保留名额跑者
获得2021上海马拉松健身跑资格的跑者无须参加报名程序,直接获得参赛资格。
(六)报名办法详见《2023上海马拉松报名须知》。
九、参赛办法
(一)参赛年龄和资格
1、马拉松:参加马拉松比赛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满20周岁,证明身体健康,坚持长跑锻炼,适宜参加该项比赛。
2、健身跑:参加健身跑比赛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满10周岁,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比赛。18周岁以下的比赛者须征得监护人同意后方可参赛。
(二)参赛者身体状况要求
路跑运动是一项高负荷、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有下列情况者不宜参加上海马拉松: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妊娠;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过发烧/感冒;其它不适合运动的情况。
(三)直通上马跑者报名资格
获得直通资格的跑者须符合2023上海马拉松竞赛规程和报名须知参赛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马网或上马APP完成报名及缴费,如未报名视为放弃资格。注:直通上马跑者报名成功后,组委会有权根据起点集结区实际承载量安排不同的分区位置。
具备直通上马跑者报名资格的要求如下:
*2023上海女子半程马拉松赛前100名参赛者。
*2023上海半程马拉松男子半程前200名、女子半程前100名的参赛者。
*2023苏州河半程马拉松赛男子半程前100名、女子半程前50名的参赛者。
*2022上马线上跑100名通过抽签获得直通名额的参赛者。
十、竞赛办法
(一)采用《世界田联竞赛与技术规则》、《世界田联标牌路跑赛事规则》、中国田径协会马拉松赛事相关管理办法和此次赛事的竞赛规程。
(二)采用分枪发令的起跑形式。
(三)参赛者的参赛号码由组委会统一编发。所有参赛者需将参赛号码布(大)固定于身前正面位置,凡未按规定佩戴号码布、折叠或遮挡号码布,组委会有权取消其比赛成绩;未按规定佩戴芯片,导致计时点未记录成绩者,将取消比赛成绩。
(四)参赛者必须于11月26日上午5:30到起点按竞赛项目及号码布分类,分别进行分区集结,在每个分区前组委会都设置了检录地毯,在比赛发枪后,选手须先通过所在分区的检录地毯,再通过起点计时地毯的成绩方为有效。
(五)名次录取方法:排名奖选手按照枪时成绩录取名次,其他选手按计时芯片成绩录取名次。
(六)组委会为参赛者提供感应芯片计时服务,参赛者必须统一佩戴感应计时芯片,如因参赛者本人未能正确佩戴计时芯片导致无法记录成绩,组委会概不负责。
佩戴计时芯片要求:
1、将粘贴计时芯片的号码布佩戴在胸前;
2、切勿将衣物,腰包遮挡粘贴了计时芯片的号码布;
3、号码布上的计时芯片及泡沫不可折叠、撕毁、损坏、移除;
4、比赛过程中参赛者必须踏上赛道上的各计时感应地毯。
(七)本次比赛分枪出发,感应计时芯片将在选手通过起点开始计时(净计时)并在起点、每5公里点、折返点、终点等位置设有计时感应带,参赛者在跑进过程中,必须通过所有的地面计时感应带,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比赛过程中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将不予排名,并无法生成成绩证书。
(八)赛事为参赛者提供存衣服务。参赛者必须使用组委会发放的存衣袋,并在存衣袋上插入/贴上与本人参赛号码相一致的小号码布,于比赛当天6:45前存在起点相应的存衣车上,赛后凭大号码布于14:30前到终点区相同的存衣车领取。如超过领取时间没有领取的,请在赛后5个工作日内到组委会指定地点领取,过时,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请勿将贵重物品(如有效证件、手机、现金、手表、各种钥匙、其他电子产品等)、易碎品、易燃易爆和违禁物品存放在包内,如发生损坏、遗失或安全事故,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九)饮水站、补给站
公里数 | 饮料/饮水 | 饮水/用水 | 能量补给 |
5KM | √ | ||
7.5KM | √ | ||
10KM | √ | ||
12.5KM | √ | √ | |
15KM | √ | √ | |
17.5KM | √ | √ | |
20KM | √ | ||
22.5KM | √ | ||
25KM | √ | √ | |
27.5KM | √ | √ | |
30KM | √ | ||
32.5KM | √ | √ | |
35KM | √ | √ | |
37.5KM | √ | √ | |
40KM | √ | √ |
注:参赛者不得随意丢弃任何纸杯、瓶罐、果皮、包装袋和口罩等垃圾,请将其分类后投入相应的垃圾桶内或交给周边的组委会工作人员/志愿者。
(十)关门距离和时间
为了保证参赛者的比赛安全、顺利,比赛期间比赛路线各段设关门时间,限时对社会交通封闭。关门时间后,相应路段恢复社会交通。在规定的关门时间内,未跑完对应距离的参赛选手须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若有需要,退出比赛的选手可乘坐组委会提供的收容车或自行选乘公共交通抵达终点。
关门时间按自然时间计算:
位置 | 关门时间 |
10公里 | 8:30 |
15公里 | 9:10 |
20公里 | 9:50 |
25公里 | 10:30 |
30公里 | 11:15 |
35公里 | 12:05 |
40公里 | 12:50 |
健身跑终点 | 8:30 |
马拉松终点 | 13:15 |
注:如遇特殊情况,组委会有权决定提前关门,参赛者须服从组委会安排。 |
(十一)有关竞赛的具体要求和安排,详见《参赛须知》(在领取号码布和计时芯片时发放)。
十一、奖励办法
(一)马拉松项目
1、奖项设置
(1)名次奖(美元)
马拉松项目名次奖的男女前八名按照枪声成绩进行排名:
名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奖金 | 55000 | 23000 | 15000 | 7000 | 6000 | 5000 | 4000 | 3000 |
注:男子马拉松冠军的成绩必须达到2:09:00以内,女子马拉松冠军的成绩必须达到2:25:30以内。如冠军成绩未达到以上标准,奖金减付50%。
(2)中国籍运动员特别奖(人民币)
中国籍运动员特别奖的男女前八名按照净计时成绩进行排名:
名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奖金 | 55000 | 23000 | 15000 | 7000 | 6000 | 5000 | 4000 | 3000 |
(3)破纪录奖
破上海国际马拉松赛赛会纪录,奖励20000美元(只奖励第一名)。
2、所有获奖运动员的成绩在赛事官方网站公示10日后,并确认无兴奋剂问题后再行发放。如参赛选手兴奋剂检查结果不合格,则取消其名次及奖励,成绩名次不递补。
3、所有奖金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征收20%个人所得税。中国籍运动员获上述奖励均发等值的人民币,奖金以比赛日当天外汇对应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折算为人民币发放。
4、中国籍运动员如同时获得名次奖和中国籍运动员特别奖,只发放数额高的一项奖金,不重复发放奖金,后续获奖名次不做递进。
5、在6小时15分内跑完马拉松者发给完赛奖牌,成绩证书将于网上成绩公示10个工作日结束后在上海马拉松赛官方网站提供下载,成绩证书下载时效为90天,赛后24小时可查询比赛成绩。
(二)健身跑不计取成绩和名次,参加者均发给参赛纪念奖牌。
十二、处罚办法
组委会将对起点、路线和终点进行录像监控,在比赛和/或比赛相关活动期间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由组委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参赛选手取消上海马拉松比赛成绩、禁赛2年及终身禁赛等处罚,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
1、以虚假年龄或虚假身份报名;
2、一名选手同时携带2枚以上(包括2枚)芯片参加比赛 (包括男选手携带女选手芯片);
3、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
4、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指定区域起跑;
5、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
6、关门时间到后不听劝阻、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插入赛道;
7、没有沿规定路线跑完全程,绕近道或使用交通工具;
8、不按规定重复通过终点、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完赛物品和奖牌;
9、私自伪造号码布、利用其它赛事或往届赛事号码布、未佩戴号码布通过终点领取完赛物品和奖牌;
10、私自涂改、遮挡号码布参赛;
11、转让号码布及芯片;
12、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和管理,干扰赛事秩序,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13、其他违反规则规定的行为。
利用虚假信息获取参赛资格者、报名后转让号码布给他人者和无参赛资格者,比赛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十三、参赛保险与医疗救护
(一)组委会为所有参赛者和工作人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体险种、保险金额以最终的投保保单为准),若由于参赛者报名信息填写不全、不准确或不真实造成无法购买保险或者保险无法理赔,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无法获得保险理赔等)均由参赛者自负。
(二)赛事组委会在起、终点及沿途设固定医疗点,医疗点前50米有明显的标志;沿参赛者的跑进路线,有急救车跟随;赛事组委会将在固定医疗点、水站安排志愿者和工作人员,协助医疗处置、维护比赛秩序,参赛者有问题可以随时求助。
特别说明:
1、参赛者参赛期间若由于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有慢性疾病、隐形疾病、身体承受力不足等原因)所导致的身体不适及引发相关疾病、症状的(包括但不限于中暑、昏厥等),若最终被保险公司认定不属于理赔范围,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与组委会无关。请参赛者慎重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后进行报名!
2、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免费的、仅限于现场可以采取的、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参赛者后续在医院救治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赛者与医院结算后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或自行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组委会可以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对接辅助。
3、参赛者在比赛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它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4、为了保障参赛者的生命安全,经组委会授权的赛事裁判和工作人员对明显不能继续进行比赛的参赛者,有权终止其比赛。
十四、技术代表、技术官员、裁判员
技术代表、技术官员由中国田径协会选派
裁判员由上海市田径协会选派。
十五、机构
上海马拉松组委会;网址:www.shang-ma.com;
电子邮箱:general@shmarathon.com;
微信:shanghaimarathon 上马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次赛事最终解释权归上海马拉松组委会所有
上海马拉松组委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