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旅游年卡使用须知:
1、本旅游年卡经襄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发行,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2、旅游年卡持有者在旅游年卡有效期内,可持卡到加盟景区(点)参观、游览,加盟景区(点)不得再索要门票,各景区(点)每天限用一次,全年不限次数。旅游年卡仅含景区(点)第一门票,不包含园中园、景区内娱乐设施及交通、导游讲解、索道等其它收费项目。
3、全年节假日正常使用,景区(点)因维修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对外开放时,以旅游年票管理办公室通知为准。
4、本旅游年卡实名办理,一人一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一经发现,景区工作人员将对此卡没收并上报,进行注销,同时将借卡人列入黑名单,此用户三年内不能享受襄阳旅游优惠政策,不再予以办理旅游年卡。
5、本年卡有效期为一年(自办理之日起,即办理即开通使用),到期后可续费即可继续使用,遗失可补办(工本费10元)
6、旅游年卡不含保险,可由购买者在购买年卡时自愿购买保险。若旅游年卡持有者购买年卡时未购买保险,也可以在进入景区(点)前到景区(点)售票处购买保险。未购买保险,在景区(点)游览时发生不能归于景区(点)的意外事故,所有责任由持卡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