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小区顶楼加盖楼中楼,施工方竟是“李鬼”?执法队回应

社会热点2023-09-25 21:12:26佚名

深圳一小区顶楼加盖楼中楼,施工方竟是“李鬼”?执法队回应

今年夏天,哈尔滨、广州、武汉等地因违建导致的建筑破坏事件相继被曝光,公众对于违建的关注度直线上升。近期,深圳市南山区一栋楼龄25年的住宅大楼“苏豪名厦”顶楼疑似加盖“楼中楼”,让居住在此的业主整日担惊受怕。

“简直是在拿业主的生命开玩笑。”业主们纷纷表示。在他们看来,顶楼违建不仅会影响高楼龄大楼的稳固,而且施工产生的建筑物料堆满逃生通道、违建楼层被锁住,大楼消防安全也令人担忧。“苏豪名厦过去发生过两次火灾事故,其中一次,业主就是在顶楼等待救援。”


25年的住宅大楼“苏豪名厦”顶楼疑似加盖“楼中楼”

从9月开始,业主多次向小区所在南头街道办执法队投诉,尽管街道办已派专人前往监督,但每当夜深人静时却又能发现对方在偷偷施工,这样的“斗智斗勇”持续长达数日。

作为大楼的管理者,9月24日,苏豪名厦广森物业负责人向湾财社记者表示,项目是集团(广森投资)的,不由他们主导。而截至发稿前,湾财社记者暂未联系到项目实际建设单位广森投资。

而随着业主深挖,项目施工方的“李鬼”身份逐渐显现。9月19日,苏豪名厦顶楼工程备案表所载施工方“华呈建筑工程(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呈建工”)方面向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苏豪名厦顶楼施工项目不属于该公司,并已对业主公开无关责任声明,“我们公司的法务已经在处理这个事情了。”

9月20日,南山区南头街道办执法队回复湾财社记者,自接到群众投诉反映后,已派执法人员前往查看并多次对现场控停,目前正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对居民反馈的涉嫌违建情况,执法队将持续跟进。

而对于施工方假冒身份承接工程一事,执法队表示,根据深圳市相关规范指引,小散工程安全生产备案为告知性备案,不视为对违法建设或违法生产作业的许可,为保证备案工作效率等,执法队在申请人申请备案过程中,按照备案要求对备案材料作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即予以备案。但执法队亦表示,“9月19日执法队看到华呈建工的声明后,立即撤销了相关备案并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停工待检。”

投诉

顶楼架空层盖“楼中楼”

业主:在拿住户生命开玩笑

苏豪名厦属于南山区南头街道田厦社区,坐落在桃园路北侧。该小区于1998年竣工落成,至今已有近25年楼龄。与之后兴起的花园大社区不同,作为上个世纪的产物,苏豪名厦仅由一栋商住大楼和下围裙楼组成,其中1-8层均为商铺对外出租,9层以上才是住宅用途。

由于历史原因,这里的住户以租客为主,住宅楼层也散布着多个小型工作室。也因此,从5月便备案开工的顶楼工程,直到7月才因噪音扰民问题被住户留意。

现住在福田的韩芸是苏豪名厦业主之一,她有一套三居室常年用作出租。最近原租客退租,韩芸回到苏豪名厦检查房屋情况,意外发现大楼楼顶疑似正在违建。


从5月便备案开工的顶楼工程直到7月才被住户留意

韩芸发现,大楼物业深圳市广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森物业”)的股东“深圳市广森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森投资“)以“室内装饰装修”为名申请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备案,实际却将29层公共架空层改建成六套双层房屋。

比韩芸更早发现问题的刘小伟是苏豪名厦的自住业主,“2019年以来我们一家老小都住在这里。发现违建之后,整日担惊受怕”。刘小伟等业主称,苏豪名厦年代久远,之前附近工地施工,在家也能明显感受到震颤,现在上面加盖成吨重物,难以推测楼体结构是否能够承受。“简直是在拿这么多住户的生命开玩笑。”

同时,苏豪名厦的消防安全也是让各业主辗转难眠的大问题。

据公开报道,苏豪名厦1998年落成至今,已发生两次火灾。2009年12月,苏豪名厦负二楼配电房着火引发火灾,彼时约140余名住户被困顶楼,所幸无人伤亡。据老业主回忆,当时的业主正是逃生至29层等待救援。2020年3月,苏豪名厦四楼平台起火,燃烧物质为废弃的冷却塔和杂物,火情扑灭耗时20分钟,所幸无人伤亡。

自住业主苏惠琴告诉湾财社记者,楼顶施工方将建筑物料堆放在通往29层的消防通道楼梯间,阻挡了逃生路线,存在极大的消防隐患。


楼梯间堆叠着装有密封胶、瓷砖胶等装修建筑物料的纸箱

9月17日午间,南都·湾财社记者跟随业主前往苏豪名厦现场走访。当时29层无人施工,涉嫌违建的空间被铁丝和木板阻隔,无法进入到内部,而正如业主描述,28层通往29层的紧急通道内,楼梯间堆叠着装有密封胶、射灯、瓷砖胶等装修建筑物料的纸箱,拐角处需侧身才能勉强通过。

进展

顶楼工程已备案,施工方竟是“李鬼”?

华呈建工:完全不知情,已发无责声明

发现问题之初,苏豪名厦业委会曾与广森物业交涉。广森物业曾出具一份2008年前业委会与广森物业股东广森投资的和解书,其中写到,双方同意苏豪名厦29楼架空层会所由广森投资出租收益,业委会不得干涉,业委会分得该层一间60㎡办公室;而作为交换,苏豪名厦一楼消防中心和门卫室改成的铺位由业委会出租收益,广森投资亦不干涉。广森物业以此作为广森投资行为合理的依据。


2008年前业委会与广森物业股东广森投资的和解书

对于上述和解书,韩芸等业主均怀疑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但由于签署该和解书的年代久远,查证内容存在一定难度。

唯一能确信的是,和解书内容真伪只与29层使用权有关,而若违建事实成立,苏豪名厦几百名住户都是直接利害关系人。

9月24日,南都·湾财社记者询问广森物业苏豪名厦管理处相关负责人情况,对方表示“具体我也不太清楚”。该负责人称,29层不属于物业,施工也不是物业主导,建议向集团(广森投资)了解情况。而截至发稿前,湾财社记者暂未联系上项目实际建设单位广森投资。

值得注意的是,29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开工备案申请表》中提到的广森投资负责人李森,亦为深圳市东方银座集团法人、董事长。据公开报道,2021年12月30日,李森等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2022年初,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已对李森等人采取了逮捕的刑事强制措施。


施工现场 业主供图

由于相关管理人员不作为,韩芸等业主从9月初开始,便纷纷向苏豪名厦所在南头街道办执法队投诉举报顶楼涉嫌违建一事,执法队受理立案调查,并先后多次上门叫停施工。

9月17日中午南都·湾财社记者走访过程中,也留意到现场有执法队工作人员执勤监督。“但他们(施工队)不顾执法队警告,等执法队走后晚上又在施工。”韩芸告诉湾财社记者,9月18日当夜,施工队曾偷偷打开已封锁的29层,进行装电、装监控等工作。

而在业主们深入调查之下,一个更大的隐情浮现出来:29层项目施工方冒用他人公司名号申请备案。据《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开工备案申请表》,项目施工方为“华呈建设工程(深圳)有限公司”。“有业主追查公示的这家公司,对方说对该项目不知情。”韩芸说。


华呈建工向业主公开发布声明表示毫不知情

9月19日,华呈建工向业主公开发布声明表示,该司对苏豪名厦29层施工毫不知情,并未与任何主体签订相关《施工合同》,施工现场文件上的印章并非该司的备案章,施工人员不是该司员工、施工单位也并非其聘请。

9月20日,南都·湾财社记者从华呈建工方面获悉,苏豪名厦顶楼施工项目不属于该公司,并已对业主公开无关责任声明,“我们公司的法务已经在处理这个事情了。”

那么苏豪名厦29层项目施工方到底是何方“神圣”?9月24日,南都·湾财社记者尝试联系备案申请表中所载施工方代表曾某。对方通过电话表示,现在项目已经不归其管理。正当询问其所属哪家公司时,对方已挂断了电话。

执法队回应

持续跟进涉嫌违建情况

立即撤销施工方备案、停工待检

韩芸等业主表示,从发现问题至今,已向苏豪名厦所属南山区南头街道办多次投诉。

据业主提供的短信截图显示,9月18日,街道办曾反馈,“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街道高度重视,经核查,苏豪大厦29楼正在进行室内装修,关于该处是否存在违法建设行为,我街道执法队已要求当事人暂停施工,提供材料配合调查。该处的建设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直至9月20日,街道办短信回复依旧为上述内容。

目前违建认定工作进展到了哪一步?认定工作是否存在难点?9月20日,南都·湾财社记者向南头街道办发送采访函询问进展。

9月21日,南头街道办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下简称“执法队”)针对采访函内容进行回应。执法队表示,自执法队收到居民反映苏豪名厦顶楼存在涉嫌违建的情况,已采取多项措施。

“一是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查看。”执法队表示,经查看,现场存在楼层室内装修施工的情况,执法队多次对现场进行控停,但仍有零星施工,故执法队自9月15日起每日对现场进行守点监控。

“二是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执法队表示,该队已前往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调取苏豪名厦相关竣工图纸,并会同测绘公司人员对现场进行核实。比对竣工图纸及现场后发现,顶楼长期被称为29层,实际竣工图纸显示其为27层屋顶花园及28层屋顶花园上空部分,开发商通过施工将其中间加楼板隔为两层,27层隔为若干房间,翻新装修面积约为800㎡。

执法队称,其于9月20日接到南都湾财社记者反映有关情况后,再次对苏豪名厦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继续施工。“对居民反馈的涉嫌违建情况,执法队将持续跟进。”

执法队表示,下一步执法队将依法依规对开发商及物业涉嫌违建情况进行立案调查,同时继续加强对苏豪名厦的巡查防控力度,一旦发现新增违法违建行为,将依法依规对其采取控停措施。

而关于施工方“假冒他司申请备案”一事,执法队也作出了解释。执法队表示,相关工程为今年5月12日于南头街道办办理小散工程报备,7月16日申请延期。

“施工方为华呈建设工程(深圳)有限公司,备案资料齐全”,执法队表示,根据《深圳市小散工程安全生产指引》明确要求“小散工程安全生产备案为告知性备案,仅作为安全生产纳管的依据,不作为确认相关工程建设活动合法性的依据,不视为对违法建设或违法生产作业的许可。”“备案受理单位仅需对备案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无需对内容作实质审查。”“备案人申请人诚信申报,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因此,为保证备案工作效率,降低备案门槛,为备案申请人提供方便、高效的备案服务,故执法队在申请人申请备案过程中,按照备案要求对备案材料作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即予以备案。”

不过,执法队也表示,9月19日留意到华呈建设工程(深圳)有限公司的无关申明后,立即撤销了该备案并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停工待检。

采写/摄影:南都·湾财社记者 陈镜安(除署名外)

(应受访者要求,韩芸、刘小伟、苏惠琴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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