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翔教育科技集团注销,“对学校没影响”

社会热点2023-09-23 10:11:22佚名

蓝翔教育科技集团注销,“对学校没影响”

(原标题:蓝翔教育科技集团注销,“对学校没影响”)

天眼查App显示,2023年9月18日,山东蓝翔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状态由存续变更为注销。

9月22日晚间,澎湃新闻记者拨打了山东蓝翔技师学院全国咨询电话,该校工作人员表示,上述山东蓝翔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注销对该校没有影响。

蓝翔教育科技集团注销,“对学校没影响”

公司实控人为荣兰祥,持股70%

天眼查资料显示,山东蓝翔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注册资本2500万元,经营范围含教育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等,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实控人为荣兰祥,持股70%。

2022年、2023年,山东蓝翔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报,已两次被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天眼查资料显示,山东蓝翔技师学院(曾用名: 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成立于2007年,位于山东省济南市,业务范围是“以培养高级工和中级工全日制在校生为主,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社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任务”。该社会组织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该学院法定代表人为荣兰祥。

“挖掘机哪家强?中国山东找蓝翔。”凭借广为流传的广告,蓝翔技校曾一度是中国最为人知的技校之一。早期,蓝翔技校主要进行美容美发、摩托车维修等当年市场急需工种的技能培训,此后影响力逐渐扩大。

据学校官网介绍,山东蓝翔技师学院创办于1984年,是经人社部门批准成立的一所现代化、综合性的民办职业技工院校。学院现开设汽车检测与维修、烹饪与营养、数控机床加工、焊接技术、美容美发、计算机应用与维修、工程机械操作与维修、轨道交通等多个专业,下属60多个工种。学制教育与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初、中、高级技工和技师多层次办学,激发多元化办学机制的活力,适应不同学历、不同年龄阶段、不同基础学生的学习需求。

延伸阅读

蓝翔技校家族"内斗" 涉及的351套"无证房产"浮出水面

上世纪九十年代即蜚声南北的蓝翔技校创始人荣兰祥被前妻孔素英举报,而双方女儿又公开举报生母。值得注意的是,一家人缠斗的核心紧紧围绕着被估值1.8亿的天伦花园。

天伦花园位于河南商丘,300余户购房家庭入住不久即被查封,搬离后退款艰难。有购房者对《华夏时报》记者称,“女儿卖房,爹收房,我们却房钱两空,合情理吗?”

孔素英称,是荣兰祥接连“设局”,既将天伦花园赠与6名子女,又将其作为免费福利分房送给蓝翔技校职工。不仅如此,还以欠广告费为由“自己起诉自己”,导致天伦花园被作为案件执行标的被法院查封。

记者多次致电荣兰祥,但均未接通。《华夏时报》记者经多方采访,对此事进行了更深入了解。

房钱两空

天伦花园如同一把斧头,将创业夫妻孔荣一家人的关系劈得稀碎。剪不断、理还乱的豪门恩怨中,还裹进了300多个购房家庭。

购房者目前还处于房钱两空的状态。购房人士反映,单套房约50万,对许多商丘人而言,这是一笔巨款。房子被依法查封后,所有人应依法搬离,但退房款没要回,所以不少人都在租房。

2022年5月19日,购房者周凡(化名)对《华夏时报》记者透露,部分购房者在房子被查封后不愿拱手退房,气愤之余砸毁自家装修。购房者童心(化名)则表示,许多家庭类似,都很受伤。

孔素英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天伦花园“五证”中仅有土地证,单套房源亦无独立房产证。

记者通过商丘市一位中介人士了解到,当前商丘市的商品房均价约为6000元/平米,2014年商丘市商品房均价约3000元/平米。购房者反映,天伦花园2014年的销售单价已超3000元/平米。

无独立房产证、价格也不便宜的天伦花园,有何魔力?数位购房者告诉记者,天伦花园毗邻优质教育资源前进小学和商丘市六中,这是不少家长购买的原因之一。另外,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购房者对独立房产证并不重视。

多位购房者表示,购买天伦花园是基于对一份“证明”的信任。所谓“证明”是指荣兰祥2014年将天伦花园赠与6名子女的一份文件(下称“荣兰祥赠与子女文件”),但后经法院认定,该文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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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兰祥赠与子女文件 孔素英提供

周凡称,2014年荣兰祥之女荣婷出售房源时曾出示“荣兰祥赠与子女文件”,当时荣婷方面出售意愿强烈。不过,前不久荣婷公开表态时,称孔素英曾联合他人逼她签署百份空白售房合同。

据悉,2017年,蓝翔技校、山东蓝翔职业培训学院、山东蓝翔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蓝翔地产”)及荣兰祥,曾对天伦花园权属性质和归属发布声明(下称“2017年蓝翔声明”)称,所谓“赠与证明”是废纸⼀张,无法律效力。

“2017年蓝翔声明”还强调,天伦花园财产不属于家庭或个人私有财产,不属于离婚分割范围,更不能赠与子女,其所有权依法归蓝翔技校和蓝翔地产。

若“荣兰祥赠与子女文件”无效,荣婷与购房者签署的售房合同必然无效吗?

北京知名房地产律师彭艳军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合同无效的标准很严格,荣婷与购房者签订的售房合同未必无效。但荣婷因未取得所有权或处分权,致使天伦花园不能进行所有权转移,购房者可要求荣婷承担违约责任或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主张损害赔偿。

购房者周凡称,2021年9月,荣婷出狱就被接走,其户籍也从商丘迁至济南,目前想打官司退款还需要跨省。彭艳军律师解析,按照法律规定,若合同中无明确约定履行地,常由被告住所地(自然人即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华夏时报》了解到,购房者与出售方签署的是《房屋转让合同》。不过,记者曾致电商丘市不动产交易中心,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天伦花园的房子并不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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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伦花园“房屋转让合同” 购房者提供

彭艳军律师提示,购房时须看《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五证齐全”是最基本的保障。购买二手房,一定要购买产权清晰的房子,要查看卖房者是不是所有权人,有无共有人,有无抵押,有无诉讼和其他争议等。

两次送房

孔素英对《华夏时报》记者称,荣兰祥将天伦花园赠与子女后,得知荣婷等将天伦花园出售,以为孔素英获取了售房款。为“抢回”天伦花园,所以就来了“一招”将天伦花园作为免费福利分房给蓝翔技校职工。“2014年蓝翔技校百名师生‘跨省打架’,就是为抢天伦花园。”孔素英说。

孔素英出示的《分房合同》显示,蓝翔技校分给职工的时间是2011年。按时间来看,这早于荣兰祥“荣兰祥赠与子女文件”3年。孔素英解释,“《分房合同》的落款时间被刻意提前了,是先赠与子女,后分教职工,制造双方成为对立面,这也是荣兰祥设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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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伦花园被作为免费福利分给蓝翔职工的《分房合同》 孔素英提供

对于孔素英的说法,记者未能核实。但可以肯定的是,2017年6月商丘当地媒体曾发布“2017年蓝翔声明”,称天伦花园所有权归蓝翔技校和蓝翔地产。不过,记者注意到,“2017年蓝翔声明”却并未提到天伦花园曾分给蓝翔技校职工。

彭艳军律师分析,我国法律确定“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基本原则。教职员工要取得受赠房屋所有权,就必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商丘市不动产交易中心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天伦花园并不能过户。

如果天伦花园被分给蓝翔职工,受房者还得“跨省入住”,因为蓝翔技校位于济南,而天伦花园则在300多公里外的商丘。

孔素英称,其实此前蓝翔技校已给职工分过70套房,该分配的已分配到位,所以,不存在将天伦花园又分配的可能性。她向记者出示的济南美里美里路5号的《分房合同》显示,蓝翔技校2011年6月曾分过房。记者注意到,双方的离婚《民事判决书》上,也曾提到分配这70套房给蓝翔技校职工。

孔素英说,“因小区居民死活不肯让房,所以2014年百名蓝翔技校师生‘跨省打架’抢房失败,但荣兰祥又想了‘一招’——让天伦花园卷进一桩广告纠纷案。”

广告纠纷

记者自天眼查获悉,山东某电视台和北京英豪广告艺术有限公司(下称“北京英豪”)曾共同将蓝翔技校、蓝翔地产及荣兰祥起诉,原因是广告纠纷,执行标的约1.5亿。北京英豪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2016年2月裁定查封天伦花园。

孔素英称,荣兰祥是起诉方北京英豪的监事、股东,属于“自己起诉自己”。购房者潇雨(化名)称,荣兰祥是北京英豪的实际出资人。值得注意的是,记者未在天眼查看到北京英豪的监事和股东中出现荣兰祥,因此,对于孔素英和潇雨的说法未能核实。

购房者周凡向记者出示的一份“企业工商信息截图”显示,2017年8月30日,北京英豪的企业变更信息显示,荣兰祥曾担任自然人股东、监事。周凡称,截图是某购房者转发至“购房者群”的,但查询途径不详。

孔素英妹妹孔素梅认为,以蓝翔技校年收入来看,其根本不可能舍得拿出1个多亿投广告。

而天伦花园的数千万售房款哪去了?孔素英对记者称,早已花完,有子女花的,也有自己花的。

财产疑云

记者自孔荣二人的离婚《民事判决书》获悉,双方1987年结婚,2016年离婚,婚姻存续29年。孔素英称,在此期间,她连续6年育有4个女儿、2个儿子。2011年,孔素英第一次起诉离婚,也就是说,2013年蓝翔地产出资时,孔荣的夫妻矛盾已深度爆发。

“2017年蓝翔声明”称,蓝翔技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法律地位,而建天伦花园的蓝翔地产成立时,其全部注册资金和后期建设资金,皆由蓝翔技校整体投入。但孔素英的说法,却与此相矛盾。

孔素英称,“天伦花园建设总投资约9000万,其中家庭现金出资逾7000万,蓝翔地产曾出资1700余万,但是发生在离婚诉讼期间,那是荣兰祥为关联蓝翔地产和天伦花园关系,刻意为之。”

对此,彭艳军律师分析,若为学校资产,学校存续期间,财产归学校所有,不能被分割。若终止办学,在清偿相关债务后如有剩余财产,可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处理,举办者可以获得一定补偿。

假设学校中止,孔素英可能获得补偿吗?孔素英表示,荣兰祥2015年12月已经修改蓝翔技学校章程,将“举办者可以从办学过程中的学费结余获取适当收益”变更为“盈余不得分红”。孔素英称称蓝翔技校是其和荣兰祥婚内共同出资创办,其也是创办人之一。

“2017年蓝翔声明”提到,荣兰祥等人仅是蓝翔地产的名义股东,非实际出资者。但孔素英认为,荣兰祥不是所谓“名义股东”,实际是真正掌舵者。孔素英提到,蓝翔技校的原始股东情况是,荣兰祥持股80%、孔素英持股13%、刘培莲持股7%。(记者并未在公开渠道看到有关股份比例公示。)

记者自天眼查获悉,蓝翔地产由蓝翔技校全资控股,成立时间2004年9月。但孔素英则告诉记者,天伦花园2004年1月已动工建设。假设此逻辑成立,蓝翔地产则是在天伦花园动工8个月后,方才成立。

蓝翔技校的豪门恩怨背后,核心夹杂着财产归属权的本质。彭艳军律师表示,本案中,特别约定除外,夫妻双方婚内取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具备分割条件的财产,具备条件后也可起诉分割。若一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或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离婚后才发现的,也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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