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社会事务局关于公开招聘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为全力做好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就业困难毕业生尽快就业,按照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我县开展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9名,安置岗位为社会服务类岗位。
二、招聘条件
1、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家庭以及残疾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招用。
4、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未在其他单位担任股东、高管或监事等职务;未在其他单位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4日至8月10日(不含周六日),招满即止。
2、报名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社会事务局北楼215室(大安西街279号)
3、联系电话:0316-8822643
4、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原件经工作人员审核后退还本人。近期一寸照片1张。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家庭以及残疾的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其责任。
(三)面试与公示
公益性岗位用工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用工单位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大厂回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进行岗前培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录用。
(四)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工单位负责工作分配等相关事宜,县社会事务局负责备案登记。
四、其他事项
1、福利待遇: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期最长不超过2年。岗位补贴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
2、日常管理:用工单位与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用工协议、劳务协议等,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录用人员由用工单位按照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及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管理,并由用工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大厂回族自治县社会事务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