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城乡居民医保重特大疾病医疗报销比例如下表:
保障类型 | 医院范围 | 年度封顶线 | 起付标准 (元) | 报销比例 | |
重特大疾病医疗 | 住院报销 | 县级医疗机构 | 限价管理,标准内费用按比例支付,超出标准 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覆盖33种住院 病种) | 80% | |
市级医疗机构 | 70% | ||||
省级医疗机构 | 65% | ||||
门诊报销 | 门诊腹膜透析 | 限额管理,按比例支付,统筹基金支付全额不 得超出限额标准。 | 85% | ||
其他门诊病种 | 80% |
注: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