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梅州客家非遗文创设计大赛 2023年梅州客家非遗文创设计大赛结果

社会热点2023-08-30 13:30:30佚名

2023年梅州客家非遗文创设计大赛 2023年梅州客家非遗文创设计大赛结果

一、大赛宗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梅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振兴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梅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结合梅州文化产业发展实际,通过打造一个立足梅州、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文创赛事品牌,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提升世界客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助推广东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大赛主题

世界客都·“非”凡有你

三、组织架构

(一)主办单位: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梅州日报社

(三)协办单位:广东汉剧传承研究院,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管委会,广东中国客家博物馆,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梅州市文化馆(梅州市非遗保护中心)、梅州市剑英图书馆

(四)赞助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四、大赛奖项

1.大赛特等奖:

1名(20000元+奖牌+证书)

2.平面设计奖:

一等奖1名(8000元+奖牌+证书)

二等奖3名(4000元+奖牌+证书)

三等奖5名(1000元+奖牌+证书)

优秀奖20名(300元话费+证书)

3.实物产品奖:

一等奖1名(10000元+奖牌+证书)

二等奖3名(5000元+奖牌+证书)

三等奖5名(2000元+奖牌+证书)

优秀奖20名(300元话费+证书)

4.最佳创意奖:

1名(5000元+奖牌+证书)

5.最具市场潜力奖:

1名(5000元+奖牌+证书)

(备注:经专家评委一致裁定,部分奖项可以空缺;最佳创意奖、最具市场潜力奖可与平面设计奖、实物产品奖重叠。)

五、大赛时间安排

(一)作品征集

公告即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

(二)作品评选

1.专家评审:2023年10月中旬

2.结果公示:2023年10月下旬(公示5天)

3.公布名单:2023年10月下旬

六、大赛内容及要求

(一)参赛对象

从事创意设计的企业机构及从业人员,高校及职业学校相关设计专业师生,非遗传承人以及热爱非遗和创意创作的社会人士,单位、团队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鼓励参赛者与梅州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传承人合作参赛。

(二)征集作品类别及要求

1.客家有礼——实物产品类

包括但不限于:服装配饰、美食茶饮、生活家居、文具办公、电子产品、工艺纪念品等。

2.客家印象——平面设计类

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图形设计、插画设计、字体设计、IP角色设计、表情包设计等。

参赛作品要求以梅州427项国家、省、市、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为创作原型,或以梅州地方文化旅游特色为创作来源,深度挖掘梅州客家元素,创意独到、设计新颖,具有一定的时代内涵和市场价值,可生产落地。

(三)参赛要求

1.本次大赛实行开放办赛,企业、机构、院校、团体或个人均可作为参赛单位,同一参赛者最多可投稿3件作品。以团队名义参赛的,每件作品署名作者最多不超过3人;

2.参赛者在设计中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散布有悖国家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违反本规定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者须按要求真实完整地填写参赛作品申报表,确保个人信息及证件真实有效,信息错填或漏填导致申报不成功或无法联络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提供虚假信息或证件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4.参赛作品既可以是单件,也可以是系列作品。作品应紧扣大赛主题和征集要求,突出梅州客家文化元素,彰显深厚的文化内涵,应贴近生活,具有推广性和可生产性。

5.参赛作品不得出现黄色、暴力、宣扬邪教或迷信等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和伦理道德等内容。不得出现任何与参赛人员姓名或单位相关的文字、图案、标记及其他与设计方案无关的符号,不符合规定者将被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6.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团体、单位)的原创作品,已参加过各类评审并获奖的作品不得参赛。参赛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一经核实作品非原创或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将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7.所有参赛作品(包括实物)及相关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8.大赛主办、承办、协办方享有对参赛作品以非盈利为目的的发行、成果展览、表演、信息网络传播、摄制、翻译、汇编、宣传、推广、推介、评选等权力,且不需支付报酬。

9.大赛将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示,建议参赛者在申报作品时,进行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登记,如参赛者未在公开展示前进行知识产权登记申请,造成专利新颖性丧失,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参赛作品的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登记、商业化开发使用等具体事宜可另行与相关方签订协议。

11.组委会对本次大赛保留最终解释权和调整权。

12.参赛者应全面了解本届大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者,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遵守大赛相关规定。

(四)参赛作品申报方式

1.作品申报途径

通过大赛官方指定渠道(“梅州文广旅游”“梅州日报”微信公众号“掌上梅州”APP)下载参赛作品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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