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定镇原县高中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8月20日起,将镇原县城区原州西路8号顺祥楼、原州西路10号德康楼(居民住宅小区)及所辖商铺、原州西路4号住建局家属楼、县城东街惠民住宅小区1号楼、原州西路5号百信大药房、县城中街18号人人乐超市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将育才巷镇原中学家属楼、原州西路2号综合商贸楼、原州西路5号水荫街商贸楼、原州西路6号振华小区划定为中风险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控措施。将镇原县城其他区域划定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措施。以上措施自2022年8月20日16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庆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20日